我觀點直接簡單幾句話
本來跨,只是隱性,極少數的族群
這樣一搞,讓整個跨族群成為社會上最注目的焦點
到處都會被放大檢視
一直搞一堆負面新聞,就會讓跨成為社會注目的焦點
本來大眾會以為,跨性別只有泰國有
現在我自身例子換過三家公司,完全沒人接觸過跨
當大家都會放大檢視了,到時候不pass的更慘
可能光一個廁所排隊,一堆原女也都會配備雷達了
你們只說這是陣痛期?所以那些陣痛期長的醜活該被歧視一個十年換來教育成功才被尊重?
今天無論換不換證,雇主帶有歧視就算給你免費換了一樣有歧視
妳那張身分證反而不是保命符,甚至說是炸彈還差不多。
跨過的隱性生活,社會也對跨不甚了解
潛藏在社會中的族群,能愈低調,其實對跨來說是愈好融入女性生活
今天拿者極少數不能手術和少數新聞被歧視來換來更多被歧視的點?
難道原女面貌老或沒身材不能當SG這也是一種歧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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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述是一位不會想在板上出現,我幫她發聲的
免術換證者,誤觸或犯了非性別相關的罪例,
判刑了,像是侵犯智慧財產啦、酒架肇事啦,或侵佔、恐嚇之類的~無關於男女的罪罰,
一旦判刑確定,該關哪裡?男監還是女監?依照生理性別關還是法定性別關?
我們不能先預設免術換證者都是會犯法的,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也是將來法
令實施之後難以避免的問題。
在以往二分法的社會中,不需要增設這些……
但這涉及層面很廣泛,另外社會福利呢?社會義務呢?
性別不明人權協會又沒想這麼多,甚至就是拉了施明德只要闖過了關,再來討論細則?
修法不是這麼簡單,要開多少次的立法會議,感覺這次是太魯莽了……讓人感覺荒腔走板
既然國外都能推行了~台灣為何不可以!然而社會大眾因不瞭解而誤解,
因不明白而瞎猜,那就說明啊~不是推一個殼任由政府宰割好嗎?
就像多元成家、同性婚姻那樣,列舉出來現行法規和預計推動的法規差異啊!!
但是這次什麼都沒有……然後新聞就公佈了,給衛福部一個月內撤銷行政命令!
這什麼鬼?……然後再慢慢談?
新聞寫六個月的猶豫期?誰來判定?
性別如果是自主的~又何必由第三方來判定!這不是很打臉嗎?
現在這些想像沒有人出來說明,任由事件雪球般自行滾大,
弄的大部分的跨者也不懂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是最好笑的部份,跨者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會怎麼發展)
仍評估中的~到底還要不要繼續評估?
有些事遇到了再來處理~但很多事情不能這樣,
既然這是人權大事,就攤在陽光下公開讓人知道,該怎麼磨合就怎麼修正
不是出事情全丟給政府。
http://ppt.cc/~lpW
公平正義還需要少數人躲起來偷喬事?
剛剛得到的消息:這個議題內政部可能要交由專業心理咨商師/精神科醫師/
專業律師/性別專家/婦女團體等約數十位專家學者共同研究討論,可能將來朝
專業評估及觀察方向進行。(講白話點:變的更嚴格及困難度更高了)
另有一案:設立第X性別討論 <<這是吳芷儀提的第三性別欄
是前者又牽扯到婦女團體,將來後面的跨變成醫療不管,評估團體也不給過
那原發變性慾想切掉的你們要負責??
搞出來是後者,將來跨就準備哭吧
身分證字號是3或是特別註記,看有誰想去改
(如果是把還在評估中的一併列入登記你們賠得起人家?)
拉一大串跨下水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