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日本車禍自賠償保險制度

作者: 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2009-02-05 10:42:01
日本有個車禍自賠責保險制度,類似於台灣的強制險與責任險,以下是他的一些制度
以及賠償金額.與大家分享一下,主要是由國土交通省自動車管理局與保險公司共同
處理相關事務
日本的自賠責保險與台灣一樣需強制執行,如果沒有辦理保險視為違法駕駛,賠償對象
是以因為車輛運轉,造成第三人受傷和死亡和其第三人財損,這第三人僅限於一人,如果
有復數對象者,每個被害人人所分到之配額會減少.
程序-大約與台灣類似,也是需要向警政單位報備,受傷或死亡要開立醫生證明
如果肇事者肇事逃逸,或是找不到肇事車輛,被害者也可以領到自賠責保險,當然
如果事後找到肇事者,政府和保險公司將會向肇事者代位求償.
另外賠償金額,除了與保險公司洽談完,其結果要送到當地自動車管理局,做最後的
裁決,裁決過後才開始撥款賠償
申請時效
起始日 時效終了日
受傷 醫療完成 事故發生日兩年內
身體障礙 症狀固定日(障礙開始) 症狀固定日兩年內
死亡 死亡日 死亡日計算兩年內
請求賠償人
傷害,身體障礙:被害人
死亡:法定繼承人
重度傷害者復健機構
國土交通省在全國四個地方有指定醫療機構,受害者可以在這四所醫療機構復健
短期醫療協力病院
國土交通省有在全國指定短期醫療協力病院,(每次入院,兩日以上-14日以下為原則)
交通遺兒育成基金制度
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傷害者者嚴重障礙以及死亡,這個制度就是對其遺族的照顧,
有:無息借貸,生活資金給付(這兩項目前都給付到遺族中學義務教育為止),
也有成立交通遺兒之友會,對於交通遺兒家屬和遺兒有互相交流關懷之機會
保險費用 (日圓)
60個月 48個月 36個月 24個月
自家用自動車 30910 22470
輕自動車 25730 18980
輕兩輪(125cc-250cc) 22050 18790 15470 12080
機踏車(125cc以下) 14070 12340 10580 8790
賠償上限(日圓),以上都以被害者1人計算
受傷與損害
包含:醫療費,看護費,雜費,出入醫院交通費,義肢,診斷書開立之費用,文書費
,職業損失費,慰謝費(類似精神賠償)
上限:120萬
身體障礙
如需常時看護:4000萬 (1級障礙)
隨時看護:3000萬 (2級障礙)
如果有額外人員因車或事故身體障礙,3000萬(1級障礙)~75萬(14級障礙)
死亡
3000萬
另外有無責事故(被害者100%無責),也就是以下狀況這保險金沒辦法支付,那就要
肇事者自己想辦法
1.肇事者侵入對向來車之車道
2.肇事者闖紅燈(信號無視)
3.肇事者後方追撞
(發現日本無責事故認定非常嚴格,比台灣嚴格許多)
如果有興趣可以參考以下網站
http://www.mlit.go.jp/jidosha/anzen/04relief/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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