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頂讓] 新北菜市場攤位(月淨利15萬以上)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21-02-03 19:09:59
※ 引述《junter1989k (軍特)》之銘言:
: 目前月淨利15萬以上(扣掉所有成本)
: 我不想透漏哪個行業
: 不然沒頂掉又一堆人跳進來打到自己
: 頂讓金額180萬
: (抓一年回本應該不過分)
: 頂讓項目
: 1.傳授目前所有成功模式
: 2.接收現有客源(無痛接軌)
: 3.現有固定攤位
: 4.現有廠商
: 5.親自帶著你一個月
: 廠商很重要
: 有的很貴品質一般
: 有的很便宜但品質很爛
: 我目前這個廠商最便宜品質最好
: 同性質廠商上千家,慢慢找會累死人
: 工作時間是早上5點到下午一點
: 如果你想賺更多,黃昏市場也可以跑
: 但會比較沒生活品質就是了
: 我會親自帶你一整個月
: 我的攤位大小只適合一個人做
: 頂讓原因
: 我本身高雄人
: 想回高雄發展,陪家人(爸爸癌症)
: 發文看看有沒有人有意願承接
: 一定會有人說怎麼不請員工
: 15萬花個5萬請員工還能賺10萬
: 菜市場請員工手腳不乾淨很難防
: 但沒頂讓掉我還是會請員工的
: 畢竟這事業蒸蒸日上,放掉太可惜
: 有意願的人歡迎來信
: 我不會透漏行業別
: 工作時間,地點都打在上面了
: 我可以給你看一月的報表或銀行收入
: 簡單來說就是
: 一個月15萬以上不用繳稅
: 工作時間早上5點-下午1點
: 地點在新北菜市場
: 願不願意花180萬買
: 有意願歡迎來信
: 靠近事業核心的相關問題都不會回答
: 謝謝
這種商業模式
最簡單就是早上去批早市的漁獲
或者和配合的漁船合作
再賣到菜市場
獲利大概30-50%
因為之前的客戶是這產業
所以我知道
還有一個重要的know how
就是打配合的餐廳
另外送貨
沒在唬爛喔
180萬,大概一些傻子才會上當
假設一個月就可以複製的模式
根本就不值錢
作者: junter1989k (軍特)   2021-02-03 19:12:00
漁獲確實可以,但身上有魚腥味,鄰居會白眼,而且要學用刀,要殺魚,有你說的這麼簡單容易嗎?我的東西不是漁獲呢,你準備要被我告囉謝謝
作者: Mosen2887 (Mosen)   2021-02-03 19:13:00
路人表示:做生意的脾氣這麼大,和氣生財不是真理嗎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21-02-03 19:13:00
哈哈,你要告什麼,麻煩快去告
作者: junter1989k (軍特)   2021-02-03 19:14:00
因為您指名我就是賣漁獲賣笨蛋,本篇文章也有提及,但我事實就不是漁獲被您毀謗,在此註記拍照留存謝謝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21-02-03 19:16:00
老實講,你自己爽就好
作者: junter1989k (軍特)   2021-02-03 19:19:00
更正,您說的不是笨蛋,您說的是傻子,如果我的文章獲利無詐騙嫌疑,您的言論就是毀謗範疇,而且也不是漁獲,最後您還是沒說您幫助幾個人發財買房?不懂這樣一直攻擊別人的人留在這板上的意義是什麼?怕人家發財衝突到您既定的產業獲利嗎?那也看得太遠了,實在厲害,小弟佩服我只是想回高雄的人,用合理價格販賣既有事業,也有圖片佐證,也不是您說的漁獲,我等著看您還能攻擊什麼?反正一個人在台北蠻無聊,期待您的攻擊,謝謝
作者: kuohsa7982 (金嘆)   2021-02-03 19:27:00
這有啥好告的...
作者: junter1989k (軍特)   2021-02-03 19:38:00
我也不想,但這人就有趣想送錢來給我花,到時候訴訟書都會po上來以正視聽,大家可以查我ID看我多久沒po文了,好好創業板弄得像八卦板沒證據就再弄人?沒證據就損人啊?創業板還是互助互利為優先,這是我中心思想,如果你覺得哪裡不ok,提出實質證據或我過往欺騙人的證據或者是你都沒證據但你幫助10個人發財買房您本身有公信力,那ok,啊都沒有?也沒證據?對吧?那就是來亂的,這裡誰的店誰的公司喜歡這種隨意無腦損人的板友?真的莫名呢!不過還是很佩服這種人活在自己世界裡
作者: xinyi101 (小愛茶)   2021-02-03 23:28:00
反覆看幾遍,y大只不過是舉例其中一種,他所稱的傻子應也不是指j大,創業板大家和氣生財,一點淺見,可別告我,啾咪~
作者: justles (KKKKKKKKK)   2021-02-04 00:52:00
好好創業板,神秘的像飄版也沒意義j大有誠意想找人就直接說產業
作者: liao18 (1)   2021-02-04 01:09:00
不說真的有點怪
作者: esf1y (esfly)   2021-02-04 02:25:00
如果這麼容易被取代 就稱不上什麼核心不核心了
作者: www1025 (G)   2021-02-04 02:40:00
其實我也覺得原文給我的感覺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等在賺錢,這本身沒問題,但如果核心價值只有這個的話就很危險。
作者: jfw616 (jj)   2021-02-04 14:38:00
其實你寫的,就是商業模式..但是隔行如隔山...另外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各人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21-02-04 15:36:00
我比較好奇的是月淨利15萬以上持續幾年了 如果只有幾個月,好像算不太上穩定吧?
作者: mg880613 (Mag)   2021-02-05 00:00:00
賣魚沒那麼好做啦...中間隱藏成本很多的,這麼穩定30%就沒人當大牌,每個人都去小賣就好啦~
作者: jfw616 (jj)   2021-02-05 11:07:00
做生意的本質卻是都一樣...確實但是有想過嗎?為何有人倒閉?你已經做4個領域,所以你屬於成功的...所以做生意你知道怎麼做但是這世界上還是很多不懂做生意的,所以花錢買入門是屬於最快速的方法當然,一般的說法就是加盟...不然如你說的,要找廠商資源這時代一點都不難
作者: TOCIBS (馬的妳不可思議)   2021-02-05 22:32:00
這還真的看不懂在 什麼?不過我真的有耳聞網路有訟棍的,月入多少我就不知道了,以前在司法機關工作也真的有人每月來遞狀的XD*告 漏打惹
作者: edea6 (Q寶的媽)   2021-02-06 12:20:00
我也比較贊成y大的觀點,貨源這種東西嘛,看商家策略,實際上是可以替換的。商業模式其實也可以隨時變動,也可以更優化....其實商業模式還蠻看老闆特質的,看個人風格往往還需要些調整的補強機制就是了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21-02-06 21:46:00
其實真的去當幫手一兩年 真的很多都掌到了
作者: isurrender (Mavis)   2021-02-08 20:21:00
之前就覺得其實那篇頂讓價格產業誇張 但想說算了 看到要告人好奇妙
作者: kalaggpon (踩著我的痛說愛我)   2021-02-09 03:26:00
我來卡一下看後續
作者: Severine (賽非茵)   2021-02-09 13:32:00
一言不合就開告
作者: GODLP (神鵰哥)   2021-02-10 12:50:00
有興趣~但我要簽約 一年沒回本請補差額+時間成本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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