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商界就是這麼殘酷
打個比方
有一個人,專門做襪子
他抱了一堆去一家服飾店
跟老闆及夥計說
這些貨都放給你店裡寄賣,不必買斷、不押庫存(只會佔掉一咪咪倉儲空間)
能賣多少是多少,利潤你六我四
另外,因為我平常不在台灣
所以你也要幫我做記帳報稅開票客服售後和粉絲專頁這些業務
當然不會讓你白做,我把原本老客戶的固定訂單也都轉給你
其他一大片空白的市場也都是你的,能吃多少就看你有沒有心要衝
畢竟我做的襪子是不錯的,有多項抗過敏認證巴拉巴拉
然後
這位襪子商人
就被請出去了,因為服飾店表示..........沒興趣
各位沒聽錯,就連寄賣這種對供應商完全不利的合作模式
也是有可能被拒絕的
這跟什麼員工老闆心態完全沒關係,因為雙方也沒有雇傭事實
而是大家都會算
各忙各的當然會把心力多放在有把握的跟利潤高的
要談合作也不是自認退讓多,對方就會同意,關鍵還是有沒有"共識"
而回歸到原po的case,是雙方已經談成的合作案
如果run下來原po覺得這批人不行,那就解約再找其他的夥伴吧
就像原廠可以拔代理商,代理商也可以拔經銷商,是一樣的道理,不和則去
像原po這種有投成本給下游的、壓力都是上層在扛的
要嘛就是趕快打造明星商品或是擦亮logo招牌,不然就是換個營銷團隊試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