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創業請教一下,
以1人之有限公司而言 (股東一人)
公司的盈餘分配是不是基本上全分配到負責人較好?
例如公司今年未分配盈餘為50萬,自己的年收入50萬
如果<全部的未分配盈餘>分配給自己的話,需課100萬收入的綜合所得稅
如果公司盈餘未分配,保留50萬在公司,則該50萬會被課5%的<未分配盈餘稅>?
但假設明年一樣多出50萬的盈餘,因此未分配盈餘加起來一共累積了100萬。
則會被課100萬的5%,請問這樣的理解是不是錯的?
(因為未分配盈餘的稅只會課一次?)
而即便未分配的盈餘的稅只會課一次,
但當你要將那50萬從公司戶提領到個人戶時,
又會成為你的所得,
因此相較起一開始就分配給自己,你會被多課一次<未分配盈餘稅> (名詞有誤請見諒)
另外,通常未分配的盈餘是不是會在年底的時候"全部"分配給股東比較好?
還是抓一個比例之類? (如果是抓一個比例的話,請問參照的點是?)
謝謝前輩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