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30多年的老店 頂讓價格該開多少才合理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8-10-15 19:07:42
※ 引述《downtree520 (豆花)》之銘言:
: 父母做小吃生意已經30多年了
: 從一開始的租路邊位置擺攤到租個簡單的店面
: 現在他們也到了退休的年紀
: 本來我是想接下來做
: 但因為家庭因素(兄弟姊妹有的沒的)
: 我認為頂讓出去對父母來說會比較好
: 父親現在也有意願要頂讓出去
: 只是不曉得價錢該怎麼開
: 30多年都在那條路上開店
: 有穩定客源,扣掉成本(含人力成本:父母自得薪資各5萬)
: 一個月淨賺大概剩下約10萬~15萬
: 月休四天,店面營業時間8小時
: 想請教大家,頂讓價錢該開多少才合理?
: 謝謝~
父母薪資10萬 淨利10萬
那就把父母薪資算到員工薪資的成本上
店長 38000 月休4天
正職員工A 28000月休8天
兼職員工B 時薪140
每日最高4小時
兼職員工C時薪140
每日最高4小時
兼職每月合併最多給152小時
補足尖峰時刻及正職休假四日
以上成本
38000+28000+ 21280=87280
這樣每月都還有12720元可以做獎金
店長可以給獎金6-8000
正職可以給4000左右獎金做獎勵
您的父母只要做品質品管即可
以上每個月可以獲得10-15萬利潤
這樣不好嗎?
店長加獎金能到44K-46k
正職能到32k月休8天還不用加班
這樣應該不難請人吧?
補充一下如果要獎勵員工
可以每月拿1-2萬當激勵獎金
及留做每年員工旅遊或三節獎金
或年終獎金
這樣正職有機會領到38k
店長能領50k以上
個人覺得員工這樣請不難請
店長有機會請到有執照及經驗的廚師
作者: tk330820 (tking820)   2018-10-15 19:17:00
好規劃給推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8-10-15 19:28:00
人事是最難的,而且還有可能把招牌搞垮
作者: F20 (亞翊)   2018-10-15 21:02:00
如果還要採買食材呢,加上前置作業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8-10-15 23:36:00
搞垮XD也比頂讓20萬領的多吧?味道不對不改進就請他走人啦!要不店長再加薪10-15K讓他去採買回來,原po父母品管。3樓敢給的老闆,員工都很拼命,老闆不就是想享福嗎?只做口味跟品質管理跟出成本,每個月有10-15萬收入不好嗎?做的不錯就開始開連鎖直營店,店長升區域經理,正職升店長再徵人做籌備幹部,5間店後就具規模了,那時候老老闆們就做品管抽驗,至於誰要接主要管理職就看到時候規劃。
作者: lsp33 (LSP)   2018-10-15 23:41:00
你4ㄅ4沒有開過小吃店
作者: adam12031203   2018-10-15 23:45:00
真的想太多……正職28000月休4你確定請的到人做餐飲業?別說店長了……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8-10-15 23:45:00
很多想頂讓卻有賺錢的店都讓我覺得好奇,難不成收了頂讓金就覺得不會打壞招牌?既然生意好,怎麼會做頂讓,請人就好了。別人給香蕉只能請猴子,你給一人一車香蕉,一堆大象讓你挑,薪水超出行情又放權再加簽約競業禁止條款,還怕找不到人才?
作者: adam12031203   2018-10-15 23:48:00
有那個能力好的要來小店當店長跟正職,都麻在連鎖餐飲或飯店,能力差的無法幫你看店,更別說用兼職卡正職跟店長人力你既然這樣覺得,可以花20萬去頂啊,照你規劃2個月內回本,後面賺翻了
作者: thomasjay (thomasjay)   2018-10-16 02:16:00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作者: GHowPan (豪洨)   2018-10-16 02:40:00
原來飯店工作這麼好?人才都往飯店塞了啊?兩萬八請正職月休八請不到?那請阿姨大嬸可以嗎?不要把可能可以的事直接否決好嗎?不然如何創業。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18-10-16 02:57:00
好奇個毛啦,講這麼傻逼的話就知道你不了解心態,很多老店只是打算上岸走人而已,頂讓只是榨取最後一點利潤,有能力管理人的,才會去想到這些問題,你叫那種守這攤子一輩子的去想這些事情,不覺得很好笑嘛講句不好聽的,那一代就是勞碌命,凡事親力親為習慣了,你要他管員工數錢發薪水就好,他們真是幹不來
作者: BIGBBB (yaaaa)   2018-10-16 09:30:00
分析給推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8-10-16 11:28:00
請問有勞健保退休金的概念嗎
作者: adam12031203   2018-10-16 12:28:00
實際點,1.小攤或小店賣的就是技術,你找人顧就要把所有技術教人,人家學會誰還留在你這領少少薪水2.以你說的2正2兼職跟本不可能顧店輪休,何況是月休83.阿姨大嬸都有家庭要顧,加上平均體力跟反應不比年輕人,更不可能做你說的正職一人顧全場4.事實就是能力中上的都在餐飲大企業,更多學成自己創業的,不用爭論5.實務上,3萬月休8,餐飲業都很難請到人以上還沒包括,勞健保,勞退,年終,特休等等成本基本上能成為名店(攤)或老店(攤),你想過的人家都想過了好嗎
作者: ppppoi (人一流)   2018-10-16 13:17:00
人永遠最難
作者: BIGBBB (yaaaa)   2018-10-16 14:43:00
A大 他是說一班兩個正職跟原原po講的一樣啊然後第5點 三萬在南部餐飲很多不到但年輕人的確會往大企業跑,不想去做老店
作者: coolseal (音符 節奏 酒精)   2018-10-16 19:40:00
幻想都是美好的。你實際徵過員工嗎?
作者: lsp33 (LSP)   2018-10-16 22:12:00
台灣現在的問題就是 想您這樣的人以後會當我們國家的領導人你可以在一天之內就讀完外國的法律 做很好的分析可是跟實際情況卻是天差地遠我告訴您 您這算法最大的誤差點就是 你把每一個小時都當成一樣的一個小時去計算 實際上小吃攤的營業熱點只有特定時間
作者: kinkifan (茶母廢人)   2018-10-17 01:30:00
一個月淨利有十萬,家裡會沒人想接?
作者: azkazone1 (azkazone1)   2018-10-17 11:35:00
好奇問 小吃店也可以用競業條款嗎
作者: adam12031203   2018-10-17 19:31:00
回B大,沒錯啊,一班兩個正職,原本是兩個老闆下去做,可是要找兩個員工來扛就不是這回事了
作者: upplay (什麼都不要了)   2018-10-18 07:50:00
這篇發文跟留言的討論,都很有參考價值
作者: PttZF (PttZF)   2018-10-24 11:23:00
對於某樓提到技術問題深有感觸 你一定要自己掌握一些別人無法抄襲的東西 不然你教完他 他就自己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