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aikai (阿凱)
2016-08-11 23:37:17小弟這禮拜剛開一間早午餐
目前營業額未達需開統一發票
平日 假日
二~四 六日
我+PT(A君) 我+PT(B君,C君)
B,C平日皆在其他公司上班
人員: 我,A,B,C
請問各位前輩,這樣我該如何投保勞健保呢?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6-08-12 00:19:00
5人以下可不成立勞保單位,但健保就算只有1人也要保實際情形,小餐廳都叫員工去公會保,公司出錢,再多個團保,但以合法跟照顧員工立場,就直接保勞健保吧
作者:
pp14 (要振作阿)
2016-08-12 01:54:00實務上都投工作 , 但合法性還要加保就業保險(這條罰最重)但就業保險工會沒辦法保打錯字 實務上都投工會印象中老闆不能保工會,因為不屬於勞工,這規定蠻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