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保單贈與,贈與稅

作者: ethereal0204 (Chris)   2021-07-16 12:02:45
友人的父親自己當要保人
被保人為友人
扣款帳戶為父親多萬帳戶
於107年9月底投保年繳100萬的4年期儲蓄險
現已繳3次,保單價值金280多萬(因為未滿期)。因為今年還沒繳費,想要透過下面的方
式贈與,請問可行嗎?
今年9月用保價自動墊繳,(280保價-100應繳保費),讓保單價值低於220萬,然後變更
要保人,111.01.01 再由父親償還墊繳保費即利息。
如果今年直接贈與,就要被課稅
(280-220)*0.1= 6萬
跟朋友討論,理論上這樣是可行的
但是害怕動了之後,又被要追稅(因為實際上繳滿,這張保單價值有400多萬)
因此替友發文發問
先謝謝各位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7-16 14:38:00
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並非同一人時,要保人變更之贈與價額是以要保人變更時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你就抓住這個重點就好了。 贈與年度是每年的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至於保單價值準備金,應該是要請保險公司開具書面證明。
作者: valkytie (轟)   2021-07-22 20:50:00
保價金的成長方式請問保險公司 你墊繳還是會跑第四年的保價金成長 只是扣掉借出來的100萬+利息 照你講法繳滿有400多萬 扣掉100萬還是超過220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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