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重購退稅與二屋貸款

作者: cameljava31 (沙漠の舟)   2020-03-10 10:50:34
請教一下,目前持有一間房子,尚有公教房貸(利率1.56)
我的認知之後若要換屋,只要同持有人,是可以辦理「重購退稅」
但是因為手頭資金沒這麼足,可能會採先買屋後賣屋的方式
也就是說我可能會有「同時短暫的持有2間屋子」的情況
變成兩間都要辦理公教貸款
詢問銀行表示,兩間都可辦理公教貸款,但是因為同時持有兩間
以貸款8成來看,即便財力足夠
銀行第二間的利率有可能拆分成:7成1.56%,1成1.6X或1.7X%
也就是利率沒有第一間好(第一間8成1.56%)
想請教一下有人遇過這種情況嗎?
是否要針對「重購退稅的效益」及「第二間利率產生的利息」去做取捨
如 「產生的利息 大於 重購退稅」 ,第二間就會以配偶作為持有人,放棄重購退稅也避免多餘的利息
因為google、PTT爬文都沒看過類似情況,大家都沒遇到,在想是不是我誤解了甚麼?
══════════════════
補充:
https://tinyurl.com/scxzt25
http://i.imgur.com/5UwcnAm.jpg
我剛好看到這篇,他是說
第二間房子可以買原持有人的名字(以我為「登記人」)
但「貸款人」是配偶(房子買我的名字,但貸款由配偶揹)
就沒有所謂的二屋限貸的限制
感覺很類似,請問這則是解決我的問題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