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稅局這樣是合乎流程嗎?

作者: Mosen2887 (Mosen)   2019-10-25 17:24:52
誠如標題所示,
我公司前些日子因為逃漏稅被抓到,
在今年差不多三月多簽了承諾書之後(裁定本+稅要罰XXX萬)
結果就在今天,我又接到國稅局的電話,
承辦專員說,上面的說之前簽的不算,要在弄第二版第三版,給我確認後簽字,
這時我就疑惑了,
所以這個承諾書到底有甚麼用?
假設國稅局覺得收的不夠多,之前簽的就可以撕掉,然後叫我再重簽,
這樣我簽名根本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國稅局說多少就是多少...?
我是不是就要簽到國稅局滿意為止,
這樣我是不是也可以效仿,我就不爽這個裁定,我就不簽,然後走行政救濟,能拖就拖?
希望有高人予以解惑,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10-25 18:49:00
國稅局有在承諾書上蓋章嗎?或國稅局將發公文給你說以該承諾書為準嗎?沒有的話,也僅是繳稅者這邊單方之意思表示而已。
作者: butcher ( )   2019-10-25 19:00:00
承諾書的概念 = 自白書 = 你承認你漏多少稅雖然承諾書是國稅局打的 (但他只是簡便作業幫你打)你承認的 他覺得不夠當然可以不接受你可以複查、訴願之類的但行救勝訴率約7%......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9-10-26 10:22:00
就是承辦人覺得補這些稅就夠了,但是送上去長官覺得不行,就推翻從來,至於你可能認為承辦人為何不一開始就詢問完長官們決定金額再跟你們公司補稅?只能說長官們沒看到全案情況不會輕易表達看法
作者: fgj (們的)   2019-10-27 17:47:00
國稅局長久亂搞,該繳多少就多少,函釋課税變來變去,走救濟搞死自己,衲保官=自己人,政府濫制度,找到點以刑法129條告"人",長官推給長官在推給長關的長官躲在單位背後作惡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9-10-27 18:05:00
應該是後來有新事證認為應該核課的本稅比較高
作者: huan0416 (花開等花謝)   2019-10-30 20:25:00
你可以試試不簽承諾書再來看看裁罰倍數會不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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