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都有看到一個重點就是夫妻要一起申報
現在情況是這樣,先說明
我父親已經退休一陣子且超過60歲
收入十萬內
我母親去年三月退休,還有薪資扣除額20萬
但是收入也差不多就比扣除額多一點
自己申報用88000扣除額配上基本的還可以退稅
就希望說由我來扶養我爸可以省一點點稅(大概幾千元)
但是問題在我幫我媽媽報稅的時候
不管怎樣都變成夫妻會報再一起
除非選「夫妻分居」不然軟體都用最佳公式送出
(夫妻合併申報 基本扣除額176000那種)
我在稅額試算選「第五式-本人個類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
申報也無用,因為等於我媽這邊申報過
我就不能再去扶養報我爸
是只能讓爸媽再有收入的時候一定要一起報
還是有別的解法嗎?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