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nlong (懶龍)》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敝人有個問題請教。
: 我名下財產跟儲蓄保險超過5千萬,去年因為急著搶買投資一筆不錯的土地
: 約需900萬現金缺了約400萬。
: 因怕解約虧損儲蓄險跟定存利息收入,老爸看這狀況就好意幫忙代墊。
: 想說過再1年多保險約到了就可簡單還 , 可惜沒做好功課設下預防
: 措施例如公證。
: 才借不到 8個月 國稅局就過來說這是贈與。我主張是借貸
: 且提出我一堆財力證明且儲蓄保險也快到期可簡單還清,
: 但國稅局不承認判定為贈與要課近20萬的贈與稅(扣除當年贈與額)
: 我的疑問如下:
: 老爸以我本身財力遠大於400萬還債力特高為由,
: 主張為借貸的成功率?
: 如成功率至少有一半市面上有何專門人員協助?
: 判下來不服要如何上訴?
: 如上 感謝 !
突然想起一件事 , 該期間我名下有一棟合法報稅的房子出租
每月有2萬多租金 房客都是用現金直接拿給我老爸且我真的那租金都
是大多數是直接給我老爸。
如果房客證明我那些現金房租都是直接給我老爸收去,可依此
比照 柯P案例 轉解釋成 借貸的利息跟本金償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