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列舉扣除額,醫藥、保險費需要證明嗎?

作者: wch168 (平安喜樂)   2016-05-18 14:24:09
用自然人憑證報稅時,醫藥費、健保費、人身保險費都已經有資料了
如果因為房租可以超過基本扣除額,要用列舉方式報稅,是否可需要付上房租證明即可?
主要是因為一些醫藥收據可能遺失,甚至保單收起來忘記放在哪裡,但是國稅局都有資料
,不知道可否不需提供?
謝謝!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5-18 17:58:00
只要系統有帶出的都不用附證明文件,列舉房租要附
作者: ihakkanet (健人就是腳勤)   2016-05-21 11:13:00
大筆的醫藥費國稅局會要求附收據正本
作者: Mick112 (米克)   2016-05-22 00:25:00
所有醫療院所的費用都上線了嗎?
作者: skat (汪汪之亂 XD)   2016-05-22 02:41:00
我想問如果受撫養親屬的列舉保費 親屬自行到國稅局申請明細但是因為我是用紙本明細手動輸入 系統最後會要我附保費收據這樣的狀況我應該不用附吧???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5-22 08:05:00
國稅局有的資料都不用再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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