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地自建疑問請教

作者: itshard (再見了我的7年愛情)   2016-05-18 09:59:59
: 依照您的敘述,感覺承辦人應該是覺得您並非建造房屋實際的出資者,
: 所以要您提供房屋建造費用是由您支付的證明。
房子確實多數資金是父母支出,我只出一小部分,
但一開始起建時有談好日後我會以貸款無息方式慢慢還,
另法定工程造價約650萬,父母去年度也共贈440萬給我,
加上我目前身上約有260萬銀行現金(都是自己的工作收入),
所以我日後再補上支付給我父母的證明如匯款紀錄等,
這樣可以嗎?
: 贈與稅是國稅,契稅跟房屋稅都是地方稅,
: 既然您是申報房屋稅籍時被承辦人懷疑房屋是贈與而來,
: 我想應該是房屋涉及到贈與契稅的問題。
: 如果地方稅承辦人認為您的情形是屬於贈與,除了契稅外,
: 當然也會通報國稅局就贈與稅的部分再行查核。
謝謝您的解說,您講解的內容跟我昨天查完資料消化後的理解相同,
我一開始PO文有寫錯,稅捐處的承辦人是說要繳這條『贈與契稅』(我誤解成贈與稅)
只是有個疑問
他說這條贈與契稅要以土地現值(約700多)乘以6% 所以要49萬左右
但今天只有房子是我的名字 土地仍是我父親的
就我的邏輯 應該是用房屋評定現值 怎麼會以土地現值來算?
只是承辦人也有說
【你這條不想繳也可以 只是我會報到國稅局
但如果你繳了 以後又被國稅局抽查到 一定不是我(指承辦人)報的】
讓我覺得.....
: :
: 如果支付廠商的錢確實是由您的父母贈與而來,等同房子是您的父母所贈與,
: 依照契稅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要課以6%的贈與契稅。
: 另外既然您為名義上的房屋起造人(也就是房屋原始所有人),
: 如果要主張您跟父母間是買賣房屋而不是贈與房屋,
: 不僅理論上說不通,並且其實買賣契稅跟贈與契稅的稅率一樣,都是6%......
所以我很好奇 不管主張贈與還是買賣
這條贈與或買賣契稅都是一定要付嗎?
如果是 那我們真的很笨
因為沒做好功課 早知道就土地跟起造都用父親的名字
這樣或許就能鑽到漏洞不用繳交這條近50萬的契稅...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18 10:54:00
有空我再說說我的看法。
作者: itshard (再見了我的7年愛情)   2016-05-18 12:08:00
洗耳恭聽 萬分感謝!
作者: weitse111 (豬皮^m^)   2016-05-19 01:08:00
看起來是承辦覺得土地不是你的為什麼你可以在上面蓋房認為土地應該也算你父親贈與給你你才有辦法蓋房子如果立租賃契約說每月給父親多少土地的租金的話...不曉得這種天真的想法可不可以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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