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配偶的奶奶

作者: halee (奴隸)   2016-05-05 10:08:18
各位稅法達人大家好
小弟去年結婚 今年面臨到要夫妻報稅的問題
打算採取分開申報(爬過文仍可扶養太太的父母 但須檢附結婚證明)
由於報稅級距差異的問題
小弟想要以太太的奶奶(大於70歲)來報扶養
是否可行?等於是報扶養太太的父母性質一樣(同屬直系尊親屬)
特來請教
感激不盡!!!
作者: conk (conk)   2016-05-05 10:09:00
分開申報??夫妻沒有分開申報,只有合併申報,分開計稅扶養奶奶 不用證明....
作者: halee (奴隸)   2016-05-05 10:11:00
因為去年才結婚登記 所以今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作者: conk (conk)   2016-05-05 10:12:00
沒有看到去年結婚,抱歉,你可以試算合併或分開是否有利若是你要報配偶的奶奶,那就不是直系尊親屬,因其他親屬那可能要證明,但我不知道這樣會過嗎??我曾看過父親列報兒子及其媳婦(其他親屬)...是有過你可能要問國稅局人員確認下比較好
作者: halee (奴隸)   2016-05-05 10:15:00
配偶的父母對我來說也非直系尊親屬 但卻可以報?
作者: conk (conk)   2016-05-05 10:18:00
對,但正確來講,他們算姻親....至於可否報否,這我不敢確定剛撥打國稅局...他說可以,但你提證明,結婚及親屬關係
作者: halee (奴隸)   2016-05-05 10:29:00
謝謝c大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6-05-05 11:20:00
民法970條: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其實就是附結婚證明即可申報扶養奶奶了,不用想太多~
作者: halee (奴隸)   2016-05-05 11:24:00
謝謝a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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