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

作者: snownote ( )   2016-05-04 20:17:02
我與老公104年三月登記結婚
今年應該還可以分開申報
但是我用自然人憑證試算個人申報跟老公個人申報加起來的金額
剛剛好等於合併申報的金額?
之前不是聽說有婚姻懲罰稅..還是我可能哪裡算錯了?
請教一下 謝謝~
作者: hsiehchienyu (hcy)   2016-05-04 20:38:00
應該是你們利息收入沒超過27萬/房租沒超過12萬/房貸利息沒超過30萬元吧XD
作者: wwwwo (你們還不睡覺)   2016-05-04 22:49:00
今年開始,夫妻合併申報但所得可分開計算,如果都用標準扣除額之類的沒其他意外,等於相加沒錯(以前是薪資分開計算,但其它所得要合在一起,累計之下有可能超過下一級距,才會講婚姻懲罰)
作者: alex2000 (學會瀟灑)   2016-05-04 22:54:00
對於所得低的人來說是沒有差別的。
作者: sylove (浮生若夢)   2016-05-04 23:28:00
如果一方所得很低還會有節稅效果
作者: weitse111 (豬皮^m^)   2016-05-05 00:14:00
目前還是懲罰中啊...特別扣除額還是戶的概念沒結婚時是兩戶,結了婚變成一戶
作者: weipo (阿飛)   2016-05-05 13:41:00
淚推樓上
作者: polo0510 (什麼鬼..)   2016-05-09 11:39:00
推樓上 本來結婚前可列舉扣除 結婚後只能用標準扣除兩人合起來要報的稅還是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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