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在先生名下,太太是借款人,誰可報扣抵利息?

作者: isayhi (等到咖啡)   2016-04-18 21:46:19
hsiangwang(一點點)您好:
一、登記為納稅義務人之自用住宅房屋,配偶借款所支付之利息,應
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始可申報列舉扣除購屋借款
利息,另外納稅義務人結婚或離婚當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如選擇與
其配偶分開申報,則不得列舉扣除由配偶另一方設籍之自用住宅
購屋借款利息。
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
所支付之利息,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30萬元為限,且以
一屋為限,所以在夫妻合併申報之情形下,只能選擇一屋申報。
※ 引述《hsiangwang (一點點)》之銘言:
: 問題一
: 房屋在先生名下,太太是借款人
: 因太太是公教人員利息較低
: 但報稅的時候 因先生薪水較高
: 房貸利息可以讓先生扣抵嗎??
: 問題二
: 如果先生可以扣抵房貸利息
: 太太名下也有一間房
: 也有一點房貸利息
: 那太太也可以報折抵嗎??
: 也就是夫妻名下各報一間扣抵房貸利息抵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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