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發票抬頭錯誤

作者: sherry7uj (漾)   2016-03-11 20:54:36
去年12月時,
家裡公司開了一張統一發票(10萬)給廠商,
今天會計師事務所通知去年因為廠商已經改名,我們沒接到通知,所以發票抬頭寫錯了,被國稅局退回。
現在依會計師跟我們說的說法,要我們新開一張發票再加稅金(現金5000元)給他。
之後,如果之後我們有開發票,再慢慢由五千塊裡扣。
P.S 我們跟廠商是同一個會計師事務所
請問這樣子的做法對嗎?
因為家裡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也沒人懂這個
謝謝大家。
作者: chou700422 (樂樂慈)   2016-03-11 22:12:00
你重新再開的那張發票之後,可以要求會計師將原本的誤開做專案退稅(轉留抵)來處理,跟以後還有沒有再開的沒有關連喔!
作者: sherry7uj (漾)   2016-03-12 00:33:00
所以要再交五千給會計師是對了嗎?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03-12 09:10:00
嗯,對以舊名稱申報被「國稅局」退回這件事感到存疑....是同一廠商改名子,還是改成另一「新」廠商?
作者: sherry7uj (漾)   2016-03-12 10:22:00
是同一個廠商改了新的名字,其實也不是全改,只是在原本的公司名字裡多加了兩個字...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03-12 10:48:00
公司更名,權利義務主體不變,這跟一般抬頭錯誤不同我是從沒遇過國稅局有這麼挑剔的,何況網路申報憑證也不會送去國稅局,要被國稅局退回真是不簡單,你們該不會是還在人工申報或對方被管區核章,得送進項到國稅局
作者: occoppocc (OP)   2016-03-12 11:26:00
改名又不是註銷,統編還是一樣不是嗎?通常在發票上面蓋小章補字,管區都會同意,第一次看到那麼叼。
作者: sherry7uj (漾)   2016-03-12 11:55:00
根據大家的說法,我是猜想說會不會是廠商發現錯誤,然後去跟會計師講的,根本國稅局那邊還沒發現錯誤....今天會計師是說12月那張報廢,重開在3.4月裡,原本的稅金做轉留抵,這樣子就不用再交五千給他。我爸媽學歷都不高,雖然開了間小工廠,但他們都是只會默默做事,什麼都不懂,會計師說怎樣就怎麼做,這次是剛好我在家,上網大略查了一下,也沒看到要交現金的做法,才會到板上詢問大家,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謝謝你們。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16-03-13 23:40:00
你們會計師給你們的建議很怪,這不是常規作法
作者: firegunzs   2016-03-14 12:44:00
確定是會計師? 不是家庭記帳士?
作者: wchang14 (摳摳)   2016-03-14 17:33:00
你確定會計師不是自己想要A那五千?或是你對留抵稅額解讀錯誤@@因為溢繳稅額,國稅局不會退現金給你,都是轉留抵,之後如果申報需要繳稅,會先從留抵扣,留抵不夠抵的部分繳納現金,符合會計師說的「慢慢扣」,我們通常也會這樣跟營業人解釋。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6-03-14 18:50:00
這事務所原來可能想要以1-2月發票重開、12月作廢,因這個時間,專案留抵來不及抵1-2月稅金,所以先要5千來繳,後來可能原PO反應,改開3-4月發票,留抵就來得及使用,也就不需要那5千了,只能說沒事找事,大概嫌營業稅管區太閒XD
作者: sherry7uj (漾)   2016-03-16 01:59:00
原來如此!!!如果那間事務所能夠像W大、A大這樣解釋清楚一點就好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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