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先約定贈與再逐年分批實際移轉的額度認定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3-10 20:10:37
請問,張父先與張子簽約,張父生前就將自己銀行存款1000萬元願意贈與給張子;
同時授權張子可以一次全部提領,或在張父在世時,張子逐年分批提領200萬元<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3-10 20:35:00
怕的話,就每年申報贈與稅,並且把資金流程轉帳的存摺封面及轉帳當天內頁影印,並且保存好。贈與契約可以去公證,建議每個年度寫一份贈與契約書會比較好。除非贈與稅免稅額有改變,否則每個年度就是贈與220萬。張父的配偶如果在世的話,可以張父先贈與給其配偶220萬,再由其配偶贈與220萬給張子。由於夫妻贈與,並不計入贈與總額。這種方式,張父220萬+其配偶220萬,每年可贈與合計共440萬。真有這方面需求的話,建議去找懂民法又懂稅法實務的專業人士規劃。
作者: yuank   2016-03-10 23:36:00
贈與稅的課徵,是針對債權行為,而非物權行為。換言之,要看契約怎麼定及何時作約定,而不論何時提領。契約若定:1."一次"贈與1000萬,那全屬贈與總額來計稅。2.若約定總額1000,分年贈與,則可能認為是多個贈與,分別認定附帶一提,若沒領完前張父就過世,採1就是還有未移轉的債務,子可以要。 採2就沒了
作者: today1027 (豬)   2016-03-11 09:32:00
T大的方式,可能會被認定由張父贈與440,會被課220的贈與稅,我有打電話問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16-03-11 18:08:00
樓上,你問國稅局當然從嚴回答,實務上這樣會被實質課稅認定的機率很低現金贈與是要物行為,根本不用立約,就是看實際資金流程只要每年不超過免稅額就沒有贈與稅,老人要是掛了前兩年的贈與視同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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