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祖母但被親戚報走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2016-03-03 08:05:19
是這樣的
祖母則由我父母照顧
我們夫妻跟父母與祖母同住
我父母目前都已退休只靠退休金無其他收入
所以家庭主要開銷由我們夫妻負責
理所當然由我們夫妻報稅
可是完全沒扶養祖母的大伯
(因為大伯有經營生意 有收入)
居然擅自將祖母列為由他扶養
大伯在外地 有時候在大陸
人很難找 又沒甚麼往來
就算找到了 他也不願意把這個錢吐回來
問國稅局
國稅局的回答是
兒子的扶養順位在孫子前面
所以他報了我就不能報
我說祖母的戶籍都跟我們在一起 還有一切醫療收據XXX的
證明我們有扶養事實
承辦人很不耐煩地回
"扶養順位就是這樣 你拿甚麼都沒用 自己去解決啦!!!"
請問這該如何解決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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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nny (210.240.146.133), 03/03/2016 08:37:43
作者: purplewind (靜極思動)   2016-03-03 16:26:00
11125 17707這兩篇可參考一下國稅局多問幾間試試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3-03 16:49:00
跟大伯講,錢拿來不然法院見~感覺有棄養和不當得利之類的遺棄
作者: ak47king (小樓一夜聽春雨)   2016-03-03 19:02:00
說真的國稅局要處理這種家務事實在很無奈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6-03-03 20:39:00
簡單啊.祖母出面啊.不然就叫祖母去跟大伯住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6-03-04 17:03:00
http://goo.gl/2yVlup ,大伯無扶養之事實--理論上不能申報應可請祖母切結說扶養人是誰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3-04 18:13:00
有扶養事實且同住一家就提出復查。但你更要考慮的是會不會撕破臉,引起家庭紛爭國稅局每年在申報期間都會提醒扶養親屬要協調不要重複申你會被剔除是因為重複申報且親屬順位較低。核定後,國稅局要接像這樣的電話是多到爆炸。
作者: jiaful (小胖子)   2016-03-27 08:15:00
請扶養親屬切結阿~說是給你們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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