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分開計稅(第二式)與分開申報一樣?

作者: hua0116 (hua)   2014-05-29 23:19:25
102年結婚夫妻
有許多疑問,再請熟悉的人協助解答了
Q1. 以下觀念是否正常?兩個行為應該要繳一樣錢嗎?
行為1. 插入夫自然人憑證,載入所得 > 填妻資料 > 插妻自然人憑證,載入所得
此時算出第二式較便宜,寫的是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所以我應該只要申報
一次,並繳一次就好了吧?
行為2. 雙方各自插卡,各別申報,所以申報兩次,與繳費兩次
Q2. 我用行為1算出來比行為2便宜了些,行為2夫的所得本來12%級距,妻是5%
,用了行為1好像可以把「標準扣除額」給夫用,所以夫的所得就變5%級距
,目前看起來好像是這樣,觀念是否有誤?
Q3. 若以上無誤,我應該就是要用行為1報稅,可是我已經誤將妻的申報完了,是否
只需打電話給信用卡公司取消扣款就好,然後再用行為1重報一次?
以上,謝謝。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30 13:44:00
Q1行為一是合併申報,行為二是單獨申報,結果不同很正常。因為你們102年才結婚,所以今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報選便宜的那個申報就對了。Q3.除了取消信用卡授權,還得向國稅局註銷該筆申報資料哦否則你太太就會變成重複申報了。http://0rz.tw/7QRHt 不確定線上更正是否能辦理"註銷"若不行,就要走趟國稅局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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