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第一年選擇分開申報+房租列舉扣除

作者: amabetter (我最愛小寶貝)   2014-05-29 22:12:10
我跟我太太是102年結婚
今年首次可選擇分開申報
經試算後是比合併申報划算
想請問因目前是租屋
一年租金約30萬
我是否得以二房東身分開立租賃契約及收據給我太太
使其得以報房租列舉扣除12萬
而我則認列租金收入12萬及租賃收入相對應支出12萬
(NET後為0)
另再報我的列舉扣除12萬
如此一來 我跟我太太都能享受列舉12萬的房租扣除額
想請問 這樣做是合法的節稅嗎?
還是結婚了 就不能如此操作?
謝謝!!
作者: AICO0823 (AICO)   2014-05-29 22:47:00
你太太申報租金支出12萬 你的部分收入12萬-支出12萬沒注意到你租金是30萬 我上面的回覆先略過一下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30 13:38:00
問題是你們房東的申報租金收入是30萬,這樣好像怪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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