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nafranicolie (哦哦哦哦哦)   2021-06-19 08:48:12
※ 引述《kaeun421 (卡主席)》之銘言:
: 有些人覺得訊息放太久兩三天才回
: 比已讀還沒禮貌
: 可是我就是放置的類型內==
: 不過別人放置我 我也不會不高興就是了
我覺得
已讀很簡單快速
不讀就是連處理的意願都沒有
所以我覺得放滿一天就夠討厭惹或是被討厭惹QQ
: 我覺得如果只是閒聊 不是急事或是公事的話
: 就有空再回就好了呀
沒綽 不過我才不信連續的24小時可以都沒有空
: 如果每個人都每天聯絡
: 那訊息會很多欸==
夯夯ㄉ煩惱 我不知道
其實我覺得不要堅持要回覆就沒有這種問題哩
作者: justunme (毛)   2021-06-19 08:51:00
如果被我已讀不代表我討厭那個人滴 因為我常常訊息視窗開著就開始忙哩 然後放到哩下班就忘哩 0.0
作者: nafranicolie (哦哦哦哦哦)   2021-06-19 08:51:00
我是說不讀24小時辣
作者: justunme (毛)   2021-06-19 08:53:00
我常常不讀超過24小時滴阿 我會等有空滴時候再一次回滴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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