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maozz (毛子)   2021-06-19 08:18:03
※ 引述《kaeun421 (卡主席)》之銘言:
: 有些人覺得訊息放太久兩三天才回
: 比已讀還沒禮貌
: 可是我就是放置的類型內==
: 不過別人放置我 我也不會不高興就是了
: 我覺得如果只是閒聊 不是急事或是公事的話
: 就有空再回就好了呀
: 如果每個人都每天聯絡
: 那訊息會很多欸==
我就是那種欸
覺得不讀過兩三天才回 比已讀還讓人討厭
當然不是說這樣的人不好
只是這樣被對待 我不太喜歡
對方可能就是事情比較多比較忙啦
閒聊的沒急迫性的東西就放比較久才回
所以這種我就會慢慢放生了
不是說絕交啦
就還是保持聯絡 保持良好關係
但可能因為這個關係不是那麼適合透過傳訊息來維持
所以就慢慢不會傳訊息給對方
想說既然對方兩三天(甚至以上)才想到要/有空看一次
那我如果有想聊或分享的東西
其實也不需要一直傳
而且雖然上面說保持良好關係
但說不定那也是我單方面認知(?)
就是我不能確定
他放兩三天才回
是因為真的很忙沒空看訊息
還是其實根本不想回 甚至討厭(?)
就算是真的沒空看訊息
那我也覺得還是不要一直傳給他好了
因為這樣傳訊息 既然他沒空看
可能會造成他的困擾吧
結論我還是傾向先放生
作者: kaeun421 (newkakaeun)   2021-06-19 08:21:00
我比較傾向留言式聊天(? 就是會一次打很多,對方也是但不會回覆頻率沒那麼高的那種如果是兩三天才回一句的話 感覺沒有甚麼聊天的動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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