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社論]期待教師法修法

作者: bb53211 (平凡人)   2018-10-15 09:02:02
期待教師法修法
2018-10-15 06:00
◎ 陳啟濃
據全國教師工會幹部透露的消息,行政院有意針對教師法修法,對於學校教評會組織的成
員,將降低沒有兼行政老師的比例,以及可能將教師兼行政工作納為教師的義務。這兩項
都是為了解決目前中小學校務推動的困難,全國教師工會部分幹部卻無視校務的需要,鼓
動教師反對,甚至阻礙修法。
教師工會幹部無須擔任教職,終日鑽研法案,成為政治壓力團體;而家長組織對於學校,
卻又沒有相對的監督力量。加上許多教育法令擬定時,缺乏保障學生受教權,缺乏尊重校
長校務推動的權力,一面倒向維護教師的權益。維護教師的權益無可厚非,但應該讓學校
能以順利推動校務並妥善照顧學生為前提,不該將「尊重老師」視為「聖旨」。放任與尊
重只有一線之隔,過度的尊重就是放任,就是卸責,會讓教育走向墮落與毀滅。
我一貫的立場就是主張老師不該有兼行政與否的分別。因為這對學校是傷害,對老師是放
縱。老師在學校的權利義務應該平等,才能做好校務的推動,不該讓「尊重老師的選擇」
成為學校行政永遠的無能與弱勢。只有朝這個方向努力,才能有效解決校務問題,更不必
去爭執老師擔任教評會的比例問題。
教評會本身就是濫權,例如老師怎麼可以決定老師的聘任?這難道不該利益迴避?難道不
是應該讓超然的專業公正人士組成的團體,來擔任這樣艱鉅的任務嗎?
教評會的組成比例爭議,以及教師擔任行政是否成為必要的義務,可以透過修法畢其功於
一役,讓老師都有擔任行政工作的義務,就跟現在大家沒有權力拒絕擔任導師的工作一樣
。只有教育法令明確,讓學校可以依法行政,才能阻斷太多的放任與「尊重」。行政穩定
,校務推動才會順利,才能正常教學,做好照顧學生的工作。
(作者為南投水里國中校長)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39414
作者: m1432012165 (翔)   2018-10-15 10:17:00
奇聞@@
作者: aragon (失心瘋)   2018-10-15 11:45:00
這篇看起來也是滿 尊重校長 的
作者: khrisiverson (做對一件事)   2018-10-15 12:24:00
當初遴選時,不知道有沒有表述自己的"一貫立場?" 噗
作者: thepiano (thepiano)   2018-10-15 13:00:00
校長也來兼教學工作好不好?
作者: wsws2000 (有花堪折直須折:))   2018-10-15 17:21:00
某師範的教授說以後要改成導師和行政是教師的義務....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8-10-15 17:37:00
先落實勞基法
作者: Mieke (慟...)   2018-10-15 17:38:00
想噓這校長的屁話
作者: mioxmiox (開始吧)   2018-10-15 17:54:00
贊同
作者: oook (笑臉無敵)   2018-10-15 18:21:00
推一慣老闆
作者: CoCoRu   2018-10-15 18:26:00
又是貫老闆
作者: chichun86 (chien)   2018-10-17 08:00:00
怎不想辦法改善教育環境、出事就逃讓老師扛責任怎麼不說。
作者: Delilah (仰面望月何所思?)   2018-10-19 11:13:00
是人就該受尊重
作者: DearPei   2018-10-19 16:01:00
放屁
作者: fichte (偶素嘉義人)   2018-10-20 18:22:00
噓這笑長
作者: Relix (該省一點了)   2018-10-21 08:26:00
行政雜事本來就不該老是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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