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關於107年教檢與實習順序更改的新法令?

作者: Kaluolette (可果)   2016-11-16 11:38:28
小弟我是預計明年六月畢業的大學師培生,
在知道可能會在後年上線的新法令後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由於小弟我還有四個月的兵役問題,
所以我在思考我到底是要......
1.申請畢業時拿相關證明延徵到實習結束,
並且在約九月的時候準備報考研究所,
再拿相關證明延徵到教檢結束,
之後準備教甄的同時等待兵單下來
2.明年六月畢業後先去當兵,
四個月當兵結束後準備教檢,
最後申請實習,實習完開始努力拚教甄
我個人比較傾向第二種,
但是我不太確定到底我能不能適用可能在後年實行的法令
作者: s682663 (S六十八兩千六百六十三)   2016-11-16 11:42:00
考試時間還沒定啊,你多想的啦我是說新制的考試時間,到底幾月考,就是個問題了
作者: annchu (阿朱)   2016-11-16 12:46:00
某次會議決策者傾向三月考(大四下學期) 但師培大學對這個時間還有想法 因為學分問題
作者: an123456781   2016-11-16 12:57:00
學分的確是很大問題
作者: lin0406l (望真)   2016-11-16 14:20:00
通常教檢考完,就會講明年的考試時間
作者: smwater (莫)   2016-11-16 15:20:00
新方案實施的前幾年,會給落在過渡期的師培生選擇新制與舊制取證方式的權利,只要在新制上路以前,你還沒有完成教育實習,就可以適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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