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代理提前離職?

作者: ikou (走吧)   2016-11-01 21:26:27
各位版大好
我是高雄偏鄉國小的代理老師
在上一個月曾經在版上發文問過期末離職的問題
現在情況又更糟了
我完全無法控制班上同學的秩序
小孩對老師的態度與污辱的言詞真的讓我熱情完全消失
校長也特別關切我們班
除了帶班,學校也有一些雜事要我幫忙處理
精神一直都無法放鬆
每天相當低潮 個人情緒已經出現問題
我很怕會在教學期間做出不理性的行為
因此我可能最近就會提出離職請校長找其他老師
我知道鄉下老師不好找
甚至我會就這樣黑掉
但是我真的無法繼續在這個學校教書了
請問我離職日期在一個多月後預計12/9離職、學校會不會太趕?如果找不到老師我是不是要付代課費?因為聘書有一條是在新老師聘約開始前一個月的代課費需要我支付
有人跟我說代到12月就直接到學期末、但是每多一天都是煎熬、我想儘快離開這裡
作者: koad (koad)   2016-11-01 22:09:00
那一條有沒有違法?
作者: vingfing (放下才能真正當陌生人)   2016-11-01 22:13:00
帶到十二月領年終就好,不用多待下去又想明年年終
作者: kting926 (kting)   2016-11-01 22:16:00
那一條違法吧,你沒上課也沒領錢,不用另外支付代課費身心狀態比較重要,提前跟學校說,好找人。好聚好散。
作者: sunnyfish (晴晴)   2016-11-01 22:58:00
違法吧
作者: DanielChris (克里斯)   2016-11-02 00:45:00
違法啊
作者: Darius1979 (魚和水)   2016-11-02 06:10:00
我還是第一次看到公立學校聘書有這一條...根本不合法~
作者: kkk777 (黑鬼)   2016-11-02 07:02:00
拍聘書來看看~
作者: jeremiahncue (ncue)   2016-11-02 08:16:00
什麼鬼聘書,真的待不下去,溝通無效,就離開吧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02 08:20:00
公立學校怎麼可能這招,絕對無效的國家是有預算的,如果你付代課費,那原本的代課費被誰吞了
作者: windi15 (十五)   2016-11-02 12:13:00
付呀!再看誰拿了錢
作者: ikou (走吧)   2016-11-02 12:36:00
各位版大http://imgur.com/MqJ4wtK代理合約上面是寫這樣會有法律效力嗎?我前面打太快正確應該是合約才才對、我有簽名應該就有效力對不對
作者: oSCo (SC)   2016-11-02 14:35:00
違法!
作者: ZincSaga (轉瞬之間)   2016-11-02 15:18:00
圖片可以轉向嗎…
作者: sindy1988 (轉呀轉)   2016-11-02 16:55:00
違法的簽了也無效啊
作者: claudelee (aaaaaa)   2016-11-02 17:31:00
為什麼違法的約要簽?
作者: kting926 (kting)   2016-11-02 19:42:00
違法無效,學校敢要就蘋果爆料。
作者: ls10331 (s)   2016-11-02 20:44:00
提前跟人事主任說,讓他們可以找代理,或許可以解決。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6-11-02 20:50:00
這什麼鬼約…有夠扯的 建議您如果學校真的討這筆 就找媒體吧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16-11-02 22:14:00
違反法律的合約就算簽了也不用履行,外面很多惡質企業常常這樣欺騙不懂的勞工,想不到連公立學校都這樣真的很超過
作者: an123456781   2016-11-02 22:40:00
明顯違法的約簽了也無效的
作者: email9527 (想也知道)   2016-11-02 22:45:00
哪間學校有這麼天兵的合約 說出來給大家笑笑
作者: jimmy78919 (阿龍)   2016-11-02 22:54:00
可以說說違反哪一條法律?
作者: yyandy (yi chun)   2016-11-02 23:46:00
我想知道是違法了哪個法律學校怎麼會有這條
作者: Mieke (慟...)   2016-11-03 08:41:00
跟該縣市教育局投訴
作者: volenty (貝果魚)   2016-11-03 09:43:00
第二項所提及"前項情形"應做為第一項之補充規定,其應賠償之代課費亦應以已受領款項而實際未為勞務之付出為範圍。
作者: alonzohorse (阿隆索豪斯)   2016-11-03 10:24:00
喔喔現在看到照片了,所以是指已經先發薪水的狀況下吧?
作者: nowrita (Rita)   2016-11-03 12:45:00
合約直接問人事最保險,至於找不找的到人...這真的不用去操這個心,一定都可以找到人,只是要不要找適不適任而以但真的要提早講,因為到最後黑掉的通常不是快閃的,而是帶不了苦撐到學期末才走的(只要你一有問題,就會被加倍關心,好的班都不一定經得起了何況原本就非班況良好的班級)以現況來講,要辭快辭要解聘快解聘才是真正降低彼此損傷
作者: wiggyc (tranquility)   2016-11-03 16:45:00
這應該是指先領的錢(但未上的課)要還回來,這很合理啊。不過我覺得合約的文字到底在表達什麼,文清楚人事,免得雙方各執一辭。
作者: godblesssam (I believe~!)   2016-11-04 01:44:00
先幫他處理班級問題吧
作者: Ohma (黑抹抹)   2016-11-04 22:35:00
學校這一條轉的很爛,其實是從勞基法,離職前一個月通知轉換過來。只是學校根本無權要你支付一個月的薪資。不過照文章中提到的離職日期,記得在離職的一個月前提出辭呈然後撐完一個月即可。
作者: sinsu06 (sinsu06)   2016-11-05 15:58:00
沒要他支付阿 應該是他們的薪水是月初領 要他把這一個月沒上課的錢給來接替他職務的人 所以是一個月為限合理啊~
作者: metaphysics (^&^)   2016-11-17 23:35:00
我也跟你一樣 很想辭職 正在何時是適當時間
作者: Taku1003   2016-11-25 19:06:00
年娉 若12月跟學校說家裡有事必須離職 只帶半學期 會被會被黑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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