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98學年度的離職證明書?

作者: ivanyeh (ivanyeh)   2014-09-10 13:19:56
大家好...
我是今年剛考上公立的老師,
最近再辦理敘薪提敘,
問到了一個問題.
我在98學年曾在花蓮的國中擔任代理教師,
離職證明書上寫著服務期間 98/08/31~99/06/30,
但那年因為春節年假關係,
補上班到99/07/03,
離職日期寫 99/06/30(補上班到99/07/03)
新學校的人事說舊學校的人事開錯了,
新北市那年的離職日都是寫99/07/04,
而且這樣才能敘薪,
但舊學校的人事又堅持不能改.
請問有經驗的大家,
那年的離職證明書是怎麼寫的呢?
我有甚麼方式可以讓舊學校的人事重新開一張離職證明給我呢?
謝謝.
(不好意思,我在teacher板也貼了一樣的文章,希望早點找到答案)
作者: iamphei (我愛SUGIZO)   2014-09-10 15:29:00
98年我在台南,離職日確實是7/4,當時聘書和敘薪還重發
作者: ivanyeh (ivanyeh)   2014-09-10 18:38:00
謝謝...我打去縣政府問,統一開到6/30,希望落空了.
作者: HEROR (偶然與巧合)   2014-09-10 21:54:00
花蓮縣的認定是聘期至 6/30,上班是補寒假的調整放假日期
作者: Relix (該省一點了)   2014-09-11 09:32:00
這東西本來就各縣市教育局自行認定...不只花蓮 很多縣市當年都是到6/30 7月是補2月的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