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版上各位
我去年在私立完全中學代理(以完全的時間待在裡面,應該算是懸缺,不是育嬰請假
一類的缺)
今年有幸考上公立國中正式
但在辦離職證明書的時候遇到一些問題
原本私立學校開給我的只有聘期
後來公立人事說要加上「公開甄選」、「服務成績優良」才能敘薪
所以又回去開了一張
可是公立人事後來又說要再加一條「編制內合格有給專任」
我又回去再開一張 但是私立學校說我是代理老師,不是「編制內」的
這是怎麼回事呢?@@
這兩天查了很多法條,編制內好像就是根據班級數必須要有的老師人數
到底要怎樣算是「編制內合格有給專任」呢?
公立人事說沒有這個標註就無法敘薪,年資也不算
私立人事說還要去函中部辦公室,但不知道要拖多久才能給我答案@@
好像很少人在私立代理,版上找不太到資料@@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指點迷津
為了這個來來回回跑了好幾趟T^T
在私立代理一年真的好辛苦啊,不能算年資跟敘薪實在有點不甘心QQ
先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