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est2008 (guest)》之銘言:
※ 編輯: guest2008 (60.249.18.54), 07/30/2017 16:09:54
→ Kermei: 你要嘛舉其餘ex.道教正知正見的影片做證明那另當別論。 07/30 16:09
→ Kermei: 你舉佛教影片聲援被附身的cld,佛陀的佛法剛好打你臉。 07/30 16:10
→ Kermei: 你這個佛法半桶水,連比丘修禪定是靠自力不是靠附身都不知 07/30 16:10
→ Kermei: 你哪來的臉皮在此說三道四? 07/30 16:11
→ guest2008: 不跟你哈拉了..我在講你的行為你一直舉三舉四,不回歸到 07/30 16:12
→ guest2008: 你的行為討論上,這永遠沒交集,再講也沒用.別人沒義務對 07/30 16:13
→ guest2008: 你的研究精神展現神通,除非你是他的心理醫生才有意義 07/30 16:13
→ Kermei: 我什麼時候說別人一定有必要展現?可以不展現啊!通樂罷了 07/30 16:14
→ Kermei: 版上通樂、通神經的人少過嗎?不信你問講這些詞的Van大。 07/30 16:15
: 我對話一直在循環問你一句話,你到底要幹什麼?
我也老早講過了,從版上歷來不乏通靈或通樂或通神經不一而足的情況:實事求是。
能驗證終究是穩妥的做法。因為雖然世上有神靈、神靈也會找有緣人來通;
但也有是當事人精神出狀況。所以要綜合各種可能性。實驗就是檢驗事實的方法。
如果通靈、很不錯。如果通樂,就不好。
如果通神經就更不妙,最好去看精神科,以免因為幻視幻聽耽誤生活;這也是良心之言。
: 我早就想到你的用意是在講 cld入魔,根本沒什麼綠度母,結果問你這句話
你臆測錯了。你真可悲。
我的用意是實事求是。我沒有預設立場。我原文客氣地主張大約只需要五公尺的
(不是測試「cld本身、而是cld『背後那尊真假不知的』神佛」)天眼通距離的主張:
而且我持平分列不同可能性而不是只預設單一類型。如下所述:
(一)、如果驗證為真,神佛真有力。那麼cld至少放心一下;也無須花掛號費看醫生。
(二)、如果驗證不通過,神佛很落漆。那麼cld發了那麼多篇文說要跟著修,要謹慎。
為了cld好,其實他就要再多想想了,比如說就值得花個掛號費看一下醫生為妥。
靈學版用這種思維方法論,既沒有牴觸靈學、又能不盲從迷信,所以例如
我所知有功力的諸如Van大、wkwtb大、rabbit大都能認同。
結果版上殘存一些讓靈學被扭曲成盲從迷信之學的反智網友們,倒是喳呼一堆歪理。
今天cld到底是(如Van大說的)通靈還是通樂還是通神經,是由驗證佐證。
我們只是不像版上某些反智者一昧認定為真。
Van等資深大大們看過太多貌似通靈但其實通神經的案例;
而我們只是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但也沒有說一定是。保持各種可能性。
如果萬一是通神經,則至少可以建議當事人看醫師。如果是通靈,那當然樂觀其成。
但反智者們的荒謬在於對於的持平立場就看不順眼,開始誅心。這叫莫名其妙。
: 10幾次你沒一次回答你真正內心的用意,扯一堆東西幹嘛?
: 講我不懂佛法跟這事件有什麼關係? 每次就是要模糊焦點,扯到什麼
: 我不懂佛法,我邏輯不好,我跟妙禪有一腿...哩哩拉拉的..
: 就只會一直擴散而不面對焦點,即使這全都是事實,那你發表那篇通靈大賽
: 的用意要幹嘛? 你扯我一大堆是跟你的通靈實驗有何關連性?
證明你邏輯亂七八糟的文章誤導視聽。
: 我直接講結論,後面我不會再對這件事發表任何看法,你要繼續寫我怎樣又怎樣
: 也不會回你,因為你根本沒辦法面對你自己,你只會快點找別的話題來掩蓋
: 脫離核心主題。
你少說廢話。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 1.每個人都有宗教自由,請放尊重,他只要沒害人沒斂財都沒關係,害人包含
: 害他自己。cld他是突然發生這個能力,所以上來詢問大家的經驗,而不是
: 上來炫耀他有這個能力。他並沒有發生斂財或害人的行為。
奇怪。
哪條版規禁止我po建議cld驗證看看的文?這又跟cld沒斂財沒騙色何干?
所以就不能建議他?
你自行腦補自顧自喳呼一堆,那是你家的事,栽到我頭上幹嘛?
: 2.靈通不是拿來「表演的」,請不要把靈通者拿來當成雜戲團,要人家耍猴戲
: 來讓你喊好棒好棒。上面給他這能力有他的使命在。
當你滿腦子只是存著「做實驗叫做耍猴戲」的觀念,那是你觀念大錯特錯。
所以你看別人的建議文才認為那是耍猴戲。
台大前校長李嗣涔請超能力者做靈學神通試驗(雖然結果沒有公開發表在期刊),
也是耍猴戲好了。
(況且,那些超能力者至少不是有風險的「被附身」可比。
所以他們不參與實驗也沒關係。可是cld是被「附身」而cld已經認定對方是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