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講就是人活在世上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偷拐搶騙也是人性慾望,照你的說法如果要符合人性那法律都可以廢除了
大家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世界一團亂大家互相殘殺
說到底法律本來就是用來約束人性的
不覺得這種問題有什麼好討論好懷疑的
※ 引述《tose4433 (Remax)》之銘言:
: 如題
: 性慾跟食慾是人類原始本能之一
: 可是現代社會普遍價值觀是一夫一妻
: 認為性對象應該專一
: 不專一的人就是傷風敗俗
: 可是吃東西也不會每天吃飯,難免會想吃麵
: 每天吃牛排偶爾還是會想換吃壽司
: 火鍋吃久了偶爾也想吃燒烤
: 長髮女孩有她的氣質,短髮女孩有她的俏麗
: 高挑的美腿奪人目光,嬌小的身姿惹人憐愛
: 要求人們只能幹一個女孩,是不是一種殘忍的要求
: 就算吃素,也不會逼著和尚每天都吃青菜豆腐,素雞素肉,那也是常有之事
: 也許愛要專情,難道性也要專一嗎?
: 為什麼台灣教育從小就灌輸這樣的念頭
: 教人吃著碗裡不准想著碗外,害人起心動念後會有罪惡感
: 如果從小做足開放式兩性關係的教育,讓性能像今天吃雞腿,明天吃刺身,開心又滿足
: 也許所謂非分之想就一點也不非分、所謂的出格之舉那也絲毫不出格了
: 人人都能在忠於慾望的過程中得到滿足與昇華,而不會在清醒時難以面對事實
: 為了那無謂的普世價值觀,搞得好像做了不該做的事還連帶對不起什麼人一樣自認齷齪
: 台灣是不是太過假道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