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後相約按摩 渣男趁女性友人酣睡性侵判3年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0-01-01 14:30:35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61656
2020-01-01 14:03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鄭姓男子去年間與一群友人晚間相約到KTV內唱歌飲酒,歡唱翌日凌晨4時,他見其中一位
女性友人喝醉,又再相約男仕女仕經絡推拿按摩店按摩,在店家安排兩人在同一間包廂內
按摩,1小時後按摩師按摩結束離開包廂,鄭見女方酒醉熟睡在按摩床上,褪去其內褲至
腳踝處性侵,女方感覺雙腳被扳開而驚醒,不堪受辱而提告。鄭坦承犯行,且與女方達成
和解,台南地院認鄭犯乘機性交罪,判3年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審酌,鄭與女方為朋友關係,竟利用女方酒醉熟睡機會,對她為乘機性交,足以妨
害、剝奪其性自主意思自由權利,致女方身心受創至深。惟念及鄭犯罪後已與女方達成和
解,並已賠償和解金完畢,堪認他有具體悔改的誠意,且依其犯行中所施用手段,非屬於
長時間、傷害性的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3年徒刑。
檢警調查,鄭當晚8時與一群友人相約到KTV唱歌飲酒,直至隔天日凌晨4時14分,他又再
相約對方前往按摩店按摩,並由店家安排兩人在同一間包廂內按摩,待按摩師凌晨5時32
分按摩結束後離開包廂,獨留兩人在包廂內。
鄭因見對方酒醉熟睡在按摩床上心生歹念,利用女方酒醉熟睡而不知抗拒的機會,擅自褪
去其內褲至腳踝處,性交得逞。待女方因感覺雙腳被扳開而驚醒,並發現內褲已被褪脫至
腳踝處,便以更換衣物為由,要求鄭離開包廂,女方返家後不甘受辱,在友人陪同下報警
究辦。
鄭在警詢、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且有雙方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包廂外監視
器錄影翻拍照片等,並在女方內褲上護墊檢出鄭的DNA。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作者: CmonYall (Wulalaa)   2020-01-01 15:32:00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20-01-01 22:05:00
孫文表示.......
作者: bbsterence (山治)   2020-01-03 13:54:00
你才蘿莉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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