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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示意圖。
https://i.imgur.com/Dlvqz8T.jpg
2020-01-01 06:17:31〔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翁男見兩女大生在路旁機車拋錨,認有機可乘,主動上前協助,
隔天修復後又不收費博取好感,隔天就約兩女到住處吃火鍋,
但他心懷不軌,把「柚子」(化名)約到頂樓偷襲強吻,
被推開拒絕,凌晨時分又對「橘君」(化名)襲胸得逞,
趁送她們回宿舍,對柚子指侵及性侵,事後辯稱柚子是做援交,
法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性騷擾,判6年6月徒刑。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翁男有強制性侵前科被判7年5月確定,
2016年底假釋出監,今年4月21日晚間,與女友散步,
行經中市南區南門路,發現兩女大生機車拋錨在路邊,
主動表示可協助,雙方互留LINE為聯繫,22日修復後連絡橘君來牽回,
未收取任何修理費,以博取好感及信任。
23日晚上邀兩女大生到住處吃火鍋,中途邀柚子上頂樓賞夜景,
突然強抱柚子,並強吻其臉頰及嘴唇得逞,
柚子扭動身體及手推開明確表示拒絕,才停止。
火鍋吃到翌日凌晨,柚子先騎機車回宿舍,
翁表示要橘君把剩餘湯底包回去吃,他陪橘君散步回去,
半路竟用手抓橘君胸部一下,襲胸得逞,並稱他也對柚子做同樣的事。
而翁男送橘君返回宿舍後,藉機要看柚子房間風水,
由橘君敲柚子房門,柚子開門後,橘君回自己房間,
翁男進入柚子房內隨即反鎖,以身體及雙手壓制柚子,
強脫衣褲,不顧她表示不要,身體也反抗,仍強行撫摸、親吻胸部,
手指插入陰道,還繼續以陰莖性侵,因劇烈反抗發出聲音,
橘君過來敲門,翁男才停止,柚子當晚報警處理。
被告僅承認對橘君襲胸,否認對柚子強吻及性侵,
辯稱柚子是做援交,二十分鐘三千元。
當天是柚子先脫衣服,他則希望先按摩,當天是開玩笑說
「妳跟別人說妳是處女,我覺得不像」,
柚子馬上變臉。
結束後有給柚子三千元。
法官發現當晚柚子就向橘君訴說遭性侵,且通知其男友,並陪同報案。
且在柚子胸部、外陰部、陰道深處、肛門處皆採到翁男DNA。
而案發第一時間及偵訊中翁男君辯稱當天僅是幫柚子按摩,
本院審理終結前改口稱是援交,但柚子否認援交及收錢,翁無其他佐證,
且柚子大二生,家庭正常,父母均有良好收入的工作,經濟來源無虞,被告犯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