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告色男性侵 真相竟是為借筆電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19-03-12 17:54:28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12/1531846/
少女告色男性侵 真相竟是為借筆電
出版時間:2019/03/12 14:59
新北市一名莊姓男子2017年5月將筆電借給一名14歲少女,竟藉此要求嘿咻,還在少女替
他口交時偷拍影片,事後挨告性侵,但新北地院發現口交影片中少女毫無被迫情形,且事
後兩人離開莊男住處,少女表情正常,也未求援,因此不採信少女指控遭性侵,今僅依對
未滿16歲少女性交、拍攝少女猥褻行為影片等罪共判莊男1年徒刑,其中5個月可易科罰金
15萬元。
判決指出,2017年5月莊男(23歲)透過交友通訊軟體Bee Talk得知被害少女有長期使用
筆電的需求,於是化名Sam表示願意出借,兩人相約6月10日下午在台北捷運中和景安站碰
面後,莊男卻再少女到住處發生性行為。
由於少女另約一名女同學在捷運新店七張站碰面,這名女同學遲遲等不到被害少女,連忙
聯繫少女的母親,母親找到被害少女後,要求少女歸還筆電,此時少女才說出遭莊男性侵
一事,並報警處理,而檢方追查時,意外發現莊男曾用手機偷拍少女替他口交的影片,因
此依強制性交等罪將莊男起訴。
新北地院開庭時,少女證稱曾推開莊男而拒絕性交,但法院勘驗少女替莊男口交的影片及
兩人離開莊家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少女神情正常,毫無被迫或驚恐等情形,也未向他人求
援,且少女聯絡女同學、母親後,第一時間都沒提及遭性侵,而聯絡上莊男表示要歸還筆
電,也無任何怪罪言語,因此認定莊男僅成立與未滿少女性交罪。
法院另也考量警訊時,莊男主動坦承有用手機偷拍少女替他口交而屬自首,又都已認罪,
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處7月,不得易科罰金,另拍攝少女猥褻行為影片罪則5月,可
易科罰金15萬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作者: onewayalone (alone)   2019-03-12 17:57:00
我有一台壞掉的筆電,樓下想借嗎
作者: adaplant (阿達 不累)   2019-03-12 18:10:00
我自己有三台欸
作者: lunsanity (LUN)   2019-03-12 18:11:00
只要借電腦給5樓 讓你無套肛我是說五樓給肛
作者: dorozo779 (黑幽不黑)   2019-03-12 21:37:00
人的第一句話都是真心話 誰借我電腦就可無套肛三樓唷
作者: separt (separt)   2019-03-12 22:29:00
我筆電借同學了,QQ
作者: Ucse (天晴了沒)   2019-03-13 08:35:00
話說Beetalk是不是回不來了........
作者: navysoider (胖胖貓兒)   2019-03-13 13:52:00
新北母 X出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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