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淦,我被吉了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8-01-26 18:53:11
※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交友軟體資料寫18歲 援交到未成年少女判無罪
: 2017-11-28
: https://goo.gl/pPpEU6
: 嫖到未成年辯「看不出來」竟獲判無罪!原因是這個
: 2017年07月05日
: https://goo.gl/QR1yzy
: 與15歲少女性交 不知年齡者無罪
: 2016-01-24
: https://goo.gl/zfSPHv
: 15歲C奶妹 身材超齡 男嘿咻無罪
: 2013/11/17
: https://goo.gl/jg3Vt5
: 這個有罪
: 帶國中「幼齒」開房間 一審無罪二審GG了....
: 2017-10-24
: https://goo.gl/ryqyfH
: 小潔在LINE上謊稱自己17歲,他誤信才會重蹈覆轍,台中地院採信他的辯詞,認為雙方是
: 合意性行為而判無罪,不料,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許男拿不出LINE的對話證據,據此
: 依與未滿16歲少女猥褻罪與性交罪,各判處4月與6月徒刑,可再上訴。
: 對話記錄別刪,接下來只需要預防
: 對方真的智商高到可以未滿16歲跳級讀大學
: 但這種也算特例啦應該會被法官通融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30118/34777733
妨害性自主跟妨害自由基本上,
碰到正常的檢察官你提出完整的對話紀錄
應該就直接不起訴。
但她家人可以告你和誘,
畢竟她19歲,還未滿20歲。
你又讓她住5天,
雖然自稱有問她要不要回家。
但讓她脫離家庭是事實。
你還是先找個好律師比較重要。
作者: QueenLevis (謝謝你 我們在一起)   2018-01-26 18:54:00
15還未16
作者: rex4253 (瑞斯~)   2018-01-26 19:01:00
你說的完全不會成立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8-01-26 19:08:00
那請2樓說明一下
作者: sunnyhung (小黃)   2018-01-26 19:23:00
法官會依你學歷來判,越高越容易脫罪
作者: sambible (Sameal)   2018-01-26 19:26:00
如果你爸是顏胖子那就可以了對方連嫁妝都會準備好
作者: hcc128 (阿頭)   2018-01-26 19:29:00
要不要看清楚一點再回
作者: disgusting (噁心)   2018-01-26 19:31:00
better call Saul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8-01-26 19:35:00
推4.5樓 完全正確,但此案女生不夠格
作者: kksmart (天天瀏覽烏克蘭情緣)   2018-01-26 19:58:00
我覺得到最後是花錢了事,免錢的最貴這句話非常中肯
作者: nekomanma (貓飯)   2018-01-26 20:06:00
交往前請核對身份証
作者: rex4253 (瑞斯~)   2018-01-26 20:21:00
他並沒有誘勸少女離家 這點就不成立起訴條件
作者: rengood (薛)   2018-01-26 20:40:00
樓上見解不對 和誘是屬於以和平手段使未成年人脫離有監督權之人,並沒有什麼一定要誘勸 你太執著於「誘」了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8-01-26 20:48:00
樓上 他不是19歲成年了嗎?我說男方的認知
作者: rex4253 (瑞斯~)   2018-01-26 20:54:00
他並沒有用和平手段意圖"使"未成年人脫離家庭 並不符合和誘法意
作者: sean11bill09 (隆進)   2018-01-26 21:07:00
和誘罪的未成年人不是指未滿18歲者嗎?求教只有民法行為能力才看20吧
作者: jimmychang (jimmychang)   2018-01-26 21:19:00
和誘略誘都是20歲以下
作者: piston100 (膩撐)   2018-01-26 21:31:00
未滿16歲是不是橫豎都有罪?
作者: sean11bill09 (隆進)   2018-01-26 21:32:00
未滿16歲叫沒有性自主權 不管合不合意都有罪除非適用兩小無猜條款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18-01-26 21:38:00
請律師
作者: Mellissa   2018-01-26 22:12:00
未滿16很麻煩 且無第三方佐證 有打正常工 朋友說之類且年紀有差距 也不適合兩小無猜 更麻煩你還多次多晚夜店或開房ONS都可能沒事 看不清楚長相 沒啥對話交集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18-01-26 22:46:00
15歲弄15歲就沒事了了不起互告而已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8-01-26 23:01:00
和誘罪的確是有機會和誘指20以下喔 而且因為前面有約的動作然後又多待了幾天 所以構成要件有機會符合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8-01-26 23:36:00
所以原po就算逃得掉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後面還有和誘罪問題,找個律師比較保險,可能覺得沒什麼的問題,說不定就是讓原po成罪的關鍵。
作者: NingK (檸~)   2018-01-27 00:05:00
不要亂拐人,他沒有用和平方式誘拐,他從頭到尾都有說要送對方回家,是對方不要,關和平手段屁事律師費前前後後十幾萬跑不掉
作者: ru30734 (ru30734)   2018-01-27 00:16:00
和誘20 性自主16
作者: gonna01 (Six)   2018-01-27 01:30:00
她自稱19 和誘還是有機會啊
作者: acgotaku (otaku)   2018-01-27 02:13:00
原po這個是多晚多次 法官會懷疑這麼長時間怎麼未發覺
作者: Mellissa   2018-01-27 02:17:00
沒錯 多次很麻煩 交易類的反而幾乎能躲過 因為不熟甚麼酒店傳播喝茶外約被GTO騙18的 大都能脫身也要看女生肯不肯幫你 證詞對你有利而不是聽父母的被硬X
作者: paannee3 (黃安吃屎)   2018-01-28 14:27:00
只要沒有慫恿她離家出走,不讓她不跟家人聯絡,和誘不會有事的,這可以放心只要據實以報,這根本不用請律師
作者: supashang (闇夜熊貓)   2018-01-28 17:30:00
沒有合誘啊 沒有這個意圖就不構成犯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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