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淦,我被吉了

作者: nippleman (奶頭人)   2018-01-26 17:22:25
我奶
這個齁
從你的敘述來看
最後應該判個兩年緩刑四年吧
這類的案例蠻多的
是不用擔心太多啦
而且吃到15歲未成年的
可能你已經在同事、朋友、眼中是人生勝利組惹
總之
等緩刑過了以後再敲那個妹子問她
滅修幹模
嘻嘻
※ 引述《k10129 (無拘無束的天空)》之銘言:
: 上個星期在某個語音交友APP
: 碰到了一個19歲的女生
: 聊天的過程很愉快,也沒聊到什麼色
: 就這樣交換了Line 也約了下個星期周未見面
: 就這樣持續聊了一個星期
: 但聊天的過程我有問她學校,她只說是大一讀應用英文
: 後來想想也不要問太多 人家也許還不信任我
: 到了見面的那天 我在火車站接到她
: 本來想帶她出去玩 她表示想回我宿舍休息
: 我就帶著她回宿舍 躺在床上看電影
: 就開始親親摸摸抱抱就自然而然的做了
: 隔天我們也在一起了
: 本來第二天就要送她回家 但後來她表示可以多待一天
: 就這樣 她待了不只一天 持續待到五天
: 這中間我們也像男女朋友這樣交往期間每天都在做
: 白天我上班 她就待在我房間打PS4 晚上我下班就回家陪她
: 直到了昨天第五天上班到一半接到了警局的電話
: 說她的媽媽報警找她
: 接到電話立馬請假帶著她去警局
: 一進警局立馬被當成嫌疑犯
: 警察問我知不知道對方未成年只有15 我明確的表示我並不知情
: 並且出示Goodnight上的年齡顯示她是19歲
: 留下了line的對話顯示我們就很像男女朋友之間的對話
: 並告知有多次詢問她 她表示她大一
: 我也坦誠我們有性行為總共5次 因此對方媽媽提告我妨害自由以及妨害性自主
: 其實當下我真的很崩潰 一輩子清清白白的
: 竟然背下了這麼不勘的汙點
: 後來警察確認我在過程中並無強迫、限制她的行為
: 並且有多次詢問女方是否有跟對方家人聯絡
: 有表示對方想回家可隨時接送對方回家
: 因為也開始勸說對方媽媽是否能走和解一路
: 但對方堅持提告 於是我被作為嫌疑人開始錄製筆錄
: 現在被請回等候檢查官傳喚
: 這一輩子我自栩從不強迫女生做任何她不想的事情
: 沒想到竟然吃上了這種官司
: 甚至有了想死的念頭 還好公司的同事、朋友、上司一直鼓勵我勇敢面對
: 這件事情我還不敢讓家人知道
: 對她…我完全不是抱著想要約她的念頭 而是想要在一起
: 很多人覺得一個星期會不會太快
: 但我敢摸著良心說 我是想跟她成為男女朋友的
: 直到最後一刻才發現原來他才15歲 還要三個月才16
: 但事情碰到就碰到了 喝一杯好好的醉一場然後勇敢面對
: 希望各位鄉民不妨以後真的要上床前確認一下對方身份証吧
作者: APPLEin5566 (五股張東健)   2018-01-26 17:24:00
髒。但是我喜歡
作者: johnten (每張照片都是一段緣份)   2018-01-26 17:30:00
就是要有這種氣魄
作者: a3215564   2018-01-26 17:37:00
超級下流 不過我尬意
作者: condom111 (黑眼圈)   2018-01-26 17:45:00
說實在 如果是我還真笑不出
作者: dustlala   2018-01-26 17:46:00
甚麼心態
作者: QueenLevis (謝謝你 我們在一起)   2018-01-26 17:50:00
真的難笑 …就算緩刑 還是要紀錄, 以後你工作什麼的要良民證 你就塞挫
作者: melomelomelo (melo)   2018-01-26 17:54:00
不噓不行
作者: TCUJohnCena (yachucrush)   2018-01-26 17:56:00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8-01-26 17:58:00
有緩刑就沒事啦
作者: Deager (su)   2018-01-26 18:02:00
不懂這是甚麼心態 吃到幼女就算勝利組?
作者: morsha (十8槍)   2018-01-26 18:09:00
吃到幼女不一定勝利組,但真的是說嘴材料……
作者: qadc (念)   2018-01-26 18:29:00
緩刑不會留下前科也不會拿不到良民證
作者: GG5566BOYGG (步驚雲)   2018-01-26 18:30:00
無聊當有趣...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18-01-26 18:37:00
風向真亂
作者: mars750112 (做自己)   2018-01-26 18:40:00
不爭氣的笑了 最後很靠北
作者: Rocinante (馬中之魯蛇)   2018-01-26 18:40:00
笑點在哪?
作者: LBJ007 (四步上籃)   2018-01-26 19:01:00
2
作者: seamask (sea)   2018-01-26 19:09:00
緩刑廣義來說是沒前科紀錄,良民證這種不會有紀錄。但會在法院資料庫有案底這才是一輩子跟著的。更正,是狹義來說沒前科紀錄,但廣意的話,是在法院判決紀錄裡面,是有登記在案的。
作者: emmalouis (Chloe 報表打不完)   2018-01-26 19:17:00
222222
作者: iverson7761 (雙子座*AB男)   2018-01-26 19:35:00
人家心情很糟了你開什麼玩笑
作者: keplowfeng (keplowfeng)   2018-01-26 20:20:00
無聊
作者: m3388 (往死裡打)   2018-01-26 20:23:00
2222
作者: luli0034 (luli)   2018-01-26 20:30:00
作者: flarecutter (flarecutter)   2018-01-26 21:56:00
難得展現人性溫暖的場合你就別放屁了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8-01-26 21:59:00
幽默嗎
作者: windzend (windzend)   2018-01-26 22:02:00
嫉妒齁
作者: funsheep27 (羊毛)   2018-01-26 22:04:00
笑三小,幸災樂禍,欠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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