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租約時間與房東認知不同

作者: happen (賣東西~賣東西~流血價賣)   2020-04-01 09:56:35
大家好
我在去年承租了現在的房間,合約的時間是108/6/5~109/6/4,房租7000另付管理費700,
每個月5號前轉帳給房東。
因為房東和房間的關係不打算續租,我也在昨天(3/31)提早告知我房東。
因為我不是第一天開始承租,按照過去租屋的經驗,我的一個月起算時間,應該是5/5~6/
4這樣算的,對吧?!
但是我房東竟然說我6月份才到期,所以我6月還要再付她房租?!
請問如果依我的合約,我有需要為了6月的4天再繳一次房租給我房東嗎?她可以說我違約
多扣我押金嗎?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房東有點傻眼,麻煩各位指點迷津了 謝謝
作者: rex0707 (我就是我)   2020-04-01 10:37:00
5/5前繳的房租不就是5/5~6/4的房租嗎?有紀錄每次轉帳房租的明細嗎? 一年就是轉帳12次吧
作者: lesons (神秘的水晶球)   2020-04-01 11:56:00
擺明欺負人的房東,建議找長輩跟他談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20-04-01 12:05:00
你把每次的紀錄都拿出來給他看就好啦付過多少錢,一目瞭然
作者: rex0707 (我就是我)   2020-04-01 15:12:00
覺得就跟他說一年12個月 你也確實轉帳12次 跟他明說你都有留紀錄12個月不是從每個月一號開始算 而是從簽約日開始算
作者: ioupika   2020-04-04 20:48:00
這房東是第一次租房給別人嗎?還是數學不好,這樣很傻眼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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