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目前退租遇到一些問題,不曉得有沒有人遇到類似問題?又或者我該如何自保?
目前租約到一月底到期,但房東卻突然說退租點交當天雖然會退還押金,卻要從押金扣留
一千元,而且這筆扣留的一千要從點交完,保留兩週後確認沒問題才會還我,理由是預防
事後有要修繕或是處理的垃圾,到時候房東會從一千元扣。
現在我的疑問點是,通常不是退租當天雙方當面點交確認無誤然後退還租約上寫的押金?
如果照房東的做法,點交後又過了兩週,中間並不是我住在那邊,怎麼能確定到時候房子
可能出現的問題是我造成的?(人心叵測,不得不把最壞情況想到)
雖然跟押金比起來一千元不多,但是也是辛苦錢,不知道各位是否有遇過類似情形,我該
用什麼方法自保呢?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