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突搬走,合約不繳回會怎樣?

作者: losh (007)   2019-12-03 15:41:10
有一個店面分租給人,大房東有在合約允許,最近那個人以生意不好,突然搬走,
押金就當做是抵扣突然解約的那個月租金,讓我們找房客。
鑰匙是有拿給我們,但合約書當時跟他要,他說忘了拿,後來一直請他拿過來,
他就說要我們證明我們可以分租,我拍了合約給他,他又說,他不把合約拿回
來,我租人的話,他可以把我告死。
我說你LINE上面不就說你不租了?現在是怎樣?原來是他要我把押金退給他。
請問若我們再租人的話,他跑去告的話,我們會有什麼損失嗎?LINE上面的
對話記錄,以及他東西都載走了,可以當證據嗎?謝謝
作者: ghjkl2222424 (淚點拋)   2019-12-03 15:57:00
合約本來就不用還你不是嗎??有簽中止合約書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12-03 16:34:00
一定是沒簽啊,如果有line和簡訊,不用甩他,繼續找房客。沒的話,就繼續跟他催租。 還押金是合意解約,房東同意才有可能。另外,店面出租不受租賃管理條例規範,他要打電話或當面跟你談,就錄音。你也可以反問他,不是提早解約,幹嘛還你鑰匙,反正問到他承認是他要提早解約,錄起來,或截圖就不用理他了,要告等他告。你契約該不會沒規定提前解約扣多少,對方現在來盧你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12-04 13:37:00
催租就對了,同時錄音,他如果回說已經終止契約那你就可以租別人了,如果他沒這樣回,你就一直催租並且強調租約尚未結束,累積到一個程度將透過法律追討合約書本來就不是你可以收走的了,除非你們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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