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關於提前解約押金問題

作者: phpjson (json_encode)   2018-06-03 06:13:51
老實說我還是看不太懂
由於現在591預設都是2個月押金 租期一年
那我住3個月 或8個月(滿半年)
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我要搬走
那我有權利跟他要回押金嗎?
還是一定要被扣1個月?
還是一定要被扣2個月?
網路眾說紛紜
還請高手大大賜教!
否則像實習外派短租 真的好麻煩
如果只想短租半年是不是押金都要賠掉?
作者: sfarer (Oscarlu)   2018-06-03 08:21:00
看合約有無註明租期,與告知搬離日,一切還是看合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6-03 08:50:00
租期一年,三個月毀約和八個月毀約,是一樣的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8-06-03 11:04:00
我的合約是寫未租滿一年扣一個月押金,注意合約簽了就是簽了喔,請先跟房東溝通
作者: RoLoz (羅勒汁)   2018-06-03 12:52:00
住宅上限一個月 請參照內政部發布最新版的契約書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6-03 13:49:00
押金跟違約金又不一樣。看你合約寫違約金怎麼寫而且短租就直接一開始跟房東說要短租簽三個月就好啊。還是是想請教如何一開始隱瞞短租然後想找漏洞不付違約金?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6-03 15:08:00
沒有違約金上限一個月的規定,完全看契約怎麼寫如果你們用的是內政部的那個版本,就有可能寫違約金一個月
作者: Narok (Narok)   2018-06-03 17:09:00
短租就找短租貴一點而已…,你會去餐廳吃套餐吃完前兩道就說要走,然後和店家鬧說只能收你一部分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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