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關於沒有簽訂任何租約的狀況

作者: sopa1980 (%不再想念)   2018-04-13 10:12:19
狀況是這個樣子。
A 是二房東,
跟本來房東有完整的租約並固定換約。
B 本來是臨時來借住的朋友,
但因為後來借住時間太誇張,
被A 要求分擔房租,B 也同意。
但並沒有簽訂任何租屋合約,
B 也並沒有給A 任何押金。
後來B 生活習慣真的太糟,影響到其他鄰居的生活,
A 其實已經跟B 說,請他限期搬離,
但B 一直強調,A 沒有這個權利要求他這樣做。
因為兩個人完全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也沒有押金償還的問題(因為根本就沒有任何押金),
所以這算是不定期租約嗎?還是沒簽約就不算?
A 是想要等時間到直接把門換鎖,
只是又被B 威脅說,什麼強制罪竊盜罪之類的。
B 一直說只有本來房屋所有者的房東有權要求別人搬走,
但B 就沒有簽訂任何租約(不管是大房東跟二房東都沒有)。
其實是很想直接找警察幫忙直接趕,
但又怕會不會後續容易有一些法律上的糾紛,
所以上來請教各位大大的意見。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13 13:07:00
請神容易送神難,有收租金的話就契約成立無誤A有權力依法終止合約,跟屋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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