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突然搬走的房客 該怎麼解決

作者: tb1201 (可樂 - 毅 ^^")   2018-04-03 13:02:38
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有遇到幾個問題,
在問周遭朋友以及上網找資料的情況下預計這樣解決,
想請問大家的想法、我這樣做有無改盡的地方;
1.現況:
(1)房客遲繳2個月的房租(一個月房租是14500元)、在4/1臨時通知我要搬走(理由是欠債
;是用賴的文字以及手機電話通知我)
(還算有良心沒有直接消失??)
(後續我有在電話中確認她們要提前搬走、解除合約、房屋內剩下的東西給我處理,有
電話錄音)。
(2)除了兩個月的房租之外,我4/2打電話去當地的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
水費欠了818元(沒問到是哪一期)、電費欠了7460元(1/1~3/13),
兩者按天數算到3/31合計約10345元。 (且水費電費多次未繳,同一期的帳單都要我一
再的催促才繳) (不知道是真的有困難還是惡意不繳)
(3)合約未滿、臨時搬走,按合約應該多繳一個月的房租當罰金。
(4)因為第一年常常遲繳房租、且一拖再拖時常找不到人,所以第二年的合約有加註房租
遲繳一天要多罰200元當違約金,1月、2月至4/1為止的違約金約16400元。
(5)臨時搬走,我要假日找人去打掃家里(我本身住新北、房子在桃園大溪)、還要平日請
假(被扣薪)去戶政事務所把他們的戶籍遷出來,大約費用是15900元。
(租屋是透天四層樓、之前去帶廠商去維修漏水有看到房子垃圾都沒清髒亂、很多雜物
,預計共4個人打掃一天+來回車錢。)
2.我想的做法及疑問;
(1)查過網路資料以及當初租約內容,解除租約可用"電話、簡訊、文字"告知;
所以應該可以當作已經正常解約,請問這樣理解對嗎?
(且積欠的費用(租金、違約金、電費水費)高達55745元,約為3.848個月房租)
(打掃房屋的費用我是自己跟朋友一起打掃,用時薪下去算,這樣要怎麼舉証打掃費用??)
(2)因為他們走的臨時,房子的鑰使、磁卡都沒歸還,這部分如果我有心想要追討,是不
是可以用竊盜或是侵占的名義到警局做備案呢?
(3)當時簽租約的時候沒有經過公證;所以如果我想依約拿回租客積欠的費用,是不是只
能走 寄存證信函=>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順利求償
請問流程大約要兩三年之久嗎?
(但地址不知道要寄到哪。他們因為要領原住民補助,
所以身分正地址已經遷到租屋的地址了)
(第一次簽約的時候有別的地址,但應該也是上一個租屋的地址)
(3)如果自認倒楣算了,趕快整理房子給下一個租客,要進房屋做打掃整理,
還須要請警察、里長陪同、全程錄影嗎?
租給下一個房客或是將房屋賣出後,我還是可以依據租約跟這個欠租的租客追討金額
嗎? 是不是除了法院之外,房東也沒有其他公權力單位可以依靠?
3.心得:
房東在租屋這一塊很劣勢,房東要等房客積欠到4個月的房租金額才可以強制要請他們搬
走,
如果房客積欠了4個月租金又偷跑,到時後發現房屋內很多要修復 清潔的部分,都要房東
自己吸收
作者: u87ck6 (御木)   2018-04-03 15:13:00
至少他不是賴著不走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8-04-03 17:00:00
所以 樓上的意思是? 房東該感恩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03 17:56:00
小額訴訟不會那麼久除了法院,房東只剩下不一定合法的方法可以處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03 18:56:00
去法院訴訟輔導科問,資料表格範例很多可參考有留文字訊息當然確定說提前終止,當然"算"終止了,別想不開,收不到錢還想一堆理由不算提前終止。所以去公證啊,公證的問題是,對方名下還是不一定有錢,例如:家庭主婦,你找個有正職工作,有工作證明的會好一點,當然他失業你也一樣沒輒。公證的唯一確定有用的是強制驅離對方,可以縮短在半年內吧
作者: celine168 (旅行家)   2018-04-03 19:20:00
無賴只有爛命一條,沒在怕的,法律是給守規矩人用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03 19:27:00
之前租過兩次原住民,在桃園,一個是很會拖租,搬走兩年半還有人上門討債,另一個喝酒(半夜發酒瘋)養寵衛生習慣差,而且都有什麼乾姊乾媽乾弟弟,一堆人來住,交房租就沒人搶著付了你除了遷走戶籍,任何他們的信都退回,免得債主登門討債
作者: cka   2018-04-03 21:44:00
3 租窮的人只能算了,你跟他也討不到錢,跑法院浪費自己時間而已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4-03 22:21:00
跑法院是做功德,讓這種人不敢食髓知味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18-04-06 10:40:00
因該是第一次遇到,先準備證據,先去警察局詢問如何調個資,然後提告一天就完成,提告金額要加計一些開銷,並以事發地去地方法院送件,繳規費,就等通知,你案件來看最少一個月就知道好不好處理了,當然自己要先跟房客一次說明,請他出面,否則是會追到你出來付清,切合法,如追不到也有不合法的做法,但請他自重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06 19:09:00
警局不管民事, 要提告就去法院訴訟輔導科問警局也不可能直給妳個資提告, 多半是要提起訴訟程序後法院會請你補正資料, 到那時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4-07 10:49:00
樓上正解,法院會來函請求補正或提出被告最新戶籍謄本到時候可以拿法院公文書到住家附近的戶政事務所聲請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8-04-08 17:24:00
覺得一樓講得沒錯啊 當房東真的最怕對方賴著不走
作者: hodinup1 (gogo)   2018-04-08 18:35:00
是喔 輪到發生在你身上再來說這種話吧 一次被欠五萬 倒楣點 輪個6此 就30萬了 你說這話 原PO聽的下去嗎? 反言之 如果你當房東 再來實現你的善心吧 房客搬走就好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18-04-08 20:21:00
小弟確實是房東身分 目前有二棟透天都在出租 這也不是風涼話 只是提供另一種思維面向 希望原PO或許心情好點而已除了人死在裡面或把房子燒了 願意搬走真的算可接受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4-08 21:02:00
嗯,我們家唯一提告過的房客就是因為不搬不付租,最後強制執行,光租金欠了10幾萬吧,後來公證租約,拖租小破壞的爛房客還是有,但沒碰過欠租不搬的。591有公證還碰到過欠租房客的,所以房東報稅去公證也不是萬靈的,只是"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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