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續約合約的問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11-16 15:06:00
※ 引述《MasJ (GhoStone)》之銘言:
: 出租給房客已經租三年。合約是2014年9月簽約,當年約打兩年。也就是合約後面一年沒有
: 簽訂。
: 因為後面一年房客還是有定期繳費,所以沒有特別作合約的動作。
: 最近想跟房客重新打約,所以有幾個問題想問:
: 1.)超過一年沒簽約,沒辦法終止對方承租?
: 不過家裡的人不知道從哪聽來。合約要是超過一年沒打,就沒辦法要求房客搬遷?
: 如果合約結束後沒馬上簽訂,對客戶與房東來講有什麼影響?
合約到期前就該把續約合約簽好了
合約到期後,如果已經進入不定期契約
那就照土地法100條的法定條件,還是可以取回房子
: 2.)合約起約時間能否從之前開始訂?
: 因為合約已經一年多沒打,所以可以將合約訂在去年開始,雖然有費用調漲,但不追溯之
: 前費用,合約繼續簽定。也就是合約打2016年9月到2018年9月。實際後面走的合約也剩後
^^^ 8月?
: 面不到一年這段。
: 還是只能從現在這個時間繼續往後簽約?
你可以定2017年12月到2018年9月
之後續約看要多久一約,隨便你
如果你因為其他因素,必須要有這房子的出租證明
那就分成2016.9~2017.11條件照舊約 2017.12~2018.9內容可改新約
: 3.)將地價稅與房屋稅轉嫁成租金調漲。
: 由於對方有掛營業登記在這邊。所以房屋稅與地價稅都有提升。光是房屋稅就增加一萬三
: 左右。之前雖然有協議額外費用由房客自行負擔。但如果漲租金1000-1500左右。是否會有
: 其他合約這樣簽定?
你把價差算給他,請他履行協議、補價差金額給你
或跟他談新租金、把額外費用的內容拿掉
: 4.)辦理公證的差異
: 之前沒有辦理過公證,續約在辦理會有問題嗎?而且也不確定是否有必要跑這程序。
: 還麻煩各位能提供建議。
沒問題
契約公證對雙方較有保障
公證費用看你們怎麼分擔,先講好就好
作者: MasJ (GhoStone)   2017-11-17 13:04:00
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