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租2女搬走剩狗屎尿、家俱毀了 房東臉綠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7-08-01 22:51:1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W4Jz7f ]
作者: usokami (無名行者)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租2女搬走剩狗屎尿、家俱毀了 房東臉綠
時間: Tue Aug 1 17:08:09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租2女搬走剩狗屎尿、家俱毀了 房東臉綠了
3.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1名楊姓房東,2016年間租1間套房租給許姓少女居住,每月個
6500元,屋內提供彈簧床、床架、電視、電視櫃、沙發、茶几、衣櫃
等家具,約定租約1年,並繳交13000元當押金。套房交由飼養3隻狗
的王姓女子居倀。
只是許女提前解約,委友人交還房屋,楊姓房東至現場時,發現屋內
床架、沙發、彈簧床、門、門框、電視櫃、衣櫃、茶几、電視均遭3
狗隻啃咬毀損,四處都是狗的屎尿,髒亂不堪,連水電都停了,讓房
東差點昏倒。
雖許女承諾要回復原狀,但房東過去察看,結果房客沒有做,經聯繫
許女即失聯。房東估算損失,家俱、家電損壞及馬桶堵塞,共花了15
萬元才清理乾淨,因而向新竹地院提出損害賠償,索賠15萬元。
許女向法官主張,她當時簽約是未成年,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租約
無效,房東不能依約要求賠償。家俱雖被3狗咬壞,但應由飼主王女(
未成年)負責,且房東提出估價過高,又扣押金13000元,應該可抵銷
原告的損失。
王女也表示,自已當時是未成年,當時有跟房東表示,不當簽署當連
帶保證人,房東騙她只是緊急聯絡人,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也沒同意
,租約應沒生效,她自已帶狗回家養,因家長不同意,才帶去那裡養
,且房東的家俱都是舊品,不能用新品估價,要求駁回房東請求。
不過,法官傳喚相關證人發現,是許女幫王女出面租屋,便於王女養
3狗,並同時協助照顧處理該犬隻,2人是狗的共同占有人。房內的家
俱是房東供給房客使用的日常生活家俱,不是狗狗專屬生活環境,2
被告應注意避免放任犬隻在屋內自由活動,而造成家具毀損或環境髒
亂,卻都疏於注意,造成房東損失,不法侵害到房東的所有權,是有
因果關係的。
被告雖簽約時未成年,但其他友人都滿18歲,對於租屋,應避免毀損
屋內物品,應有識別能力,因此房東要求被告2人應付連負損害賠償
責任。
法官考量,房東檢附估價物品都是以新品為主,不足以做房客賠償的
基準,為但房東在庭訊時證稱,家具使用年數已難可考,難以證明家
俱損壞程度及中古價值,因此認定價值5萬元,另外清潔費1萬元,因
此判賠6萬及水電費608元(扣掉押金13000元),共賠47608元。(突發
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aCR3og
5.備註: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6-01-16 13:55:00
樓下obov我吃屎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1-16 13:55:00
ok快吃
作者: mysterydream (肥ㄓ)   2016-08-01 17:08:00
一堆限女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08-01 17:09:00
房東好可憐喔是喔嗯嗯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6-08-01 17:09:00
限女
作者: hate56 (國境汁男)   2016-08-01 17:10:00
看你還敢不敢限女
作者: mj2124 (CL)   2016-08-01 17:10:00
許姓少女很會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16-08-01 17:10:00
哈哈限女哈哈
作者: bbflisky (Mr.bbflisky)   2016-08-01 17:10:00
再"women only"啊!
作者: tim8177414 (Gryphon)   2016-08-01 17:11:00
新竹台女 果然救世界
作者: Nicehb (芋圓的大便還是芋圓)   2016-08-01 17:12:00
再限女阿!!笑死人XD
作者: Shawn5689 (Sion)   2016-08-01 17:12:00
限女^___^
作者: NTJL ( )   2016-08-01 17:12:00
房東也很敢 未成年沒父母陪同都敢簽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6-08-01 17:12:00
我都打掃完點交才搬 我媽還叫我要拖地 懶得拖當初住也是一樣髒 稍微清潔恢復原狀 只有我這樣嗎
作者: kafkaLai (海邊的卡夫卡)   2016-08-01 17:12:00
女表
作者: awfulday (糟糕的一天 櫻雨綿綿)   2016-08-01 17:12:00
87
作者: sagittarian   2016-08-01 17:13:00
U質台女
作者: rich22084 (Siro)   2016-08-01 17:13:00
說真的這種惡住戶為啥都女人居多?
作者: mis1114   2016-08-01 17:13:00
才這樣,還是比男的乾淨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6-08-01 17:14:00
嘻嘻 未成年就這麼極品 長大又要殘害多少人了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6-08-01 17:14:00
未成年就父母賠啊 一直在那邊未成年
作者: lmf770410 (凱文)   2016-08-01 17:14:00
想玩但不想養的一堆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6-08-01 17:14:00
房東:限女是為了環境衛生著想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6-08-01 17:14:00
XD縣女活該
作者: x1217xx (達達大師)   2016-08-01 17:15:00
新竹台女 果然救世界
作者: ed123123 (ed123123)   2016-08-01 17:15:00
9.2水準 可悲
作者: tyifgee (pttnoob)   2016-08-01 17:15:00
限女 呵呵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6-08-01 17:16:00
挖屋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16-08-01 17:17:00
愛限女,怪我囉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6-08-01 17:17:00
狗本+台女 三寶加一好
作者: CBING (菲律賓王子)   2016-08-01 17:17:00
母豬窩
作者: f124 (....)   2016-08-01 17:18:00
限男說不定沒這種事 還租養動物的 蓋北七XDDDDDDDD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6-08-01 17:18:00
母豬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6-08-01 17:18:00
房東怎麼敢租給未成年.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8-01 17:18:00
台灣的女孩 真的很棒^^b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08-01 17:19:00
還算合理?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8-01 17:19:00
未成年的契約行為未經法代同意是效力未定 不是無效
作者: BerserkerAxe (織織)   2016-08-01 17:19:00
活該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6-08-01 17:20:00
大一大二校外租屋 一堆未滿20歲的啊
作者: jaff8071 (Jaff_the_Horse)   2016-08-01 17:20:00
限女看到就賭爛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6-08-01 17:21:00
限女性 ^^
作者: Karamazov (Alyosha Karamazov)   2016-08-01 17:22:00
簽名檔亂改...
作者: Overpowered (OuO)   2016-08-01 17:23:00
限姆咪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6-08-01 17:24:00
租屋限女活該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8-01 17:24:00
鬼島日常
作者: BepHbin (值得信任)   2016-08-01 17:25:00
The限女
作者: wjonz0102   2016-08-01 17:27:00
就說男生好
作者: ghrpjjh6es (é»’ç”°)   2016-08-01 17:28:00
公布名稱啊!惡房客
作者: cosmite (K)   2016-08-01 17:30:00
U質
作者: oscarddd (pikachu)   2016-08-01 17:31:00
再限阿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6-08-01 17:35:00
我當初租的房間絕對屌打女生的房間幾條街
作者: k70113 (你們他媽很正義~)   2016-08-01 17:37:00
台女不意外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6-08-01 17:38:00
許女有點小聰明,法院判決也算合理
作者: YALEMY   2016-08-01 17:40:00
不意外 我家租一個女學生 在房裡到處貼那種撕下來會破壞牆面的裝飾壁紙 養的寵物還把傢俱都咬壞 然後連夜搬走
作者: f58rtht (Stan)   2016-08-01 17:40:00
科科
作者: keither1009 (肥宅)   2016-08-01 17:44:00
留學生圈房間比較乾淨的通常男的居多
作者: Cervelo1995 (........)   2016-08-01 17:44:00
女的房間10個有8個亂,男的大概6個
作者: coutji3184 (十一月的冰雨)   2016-08-01 17:45:00
租屋限女真是白癡 通常男生的房間都比女生乾淨整齊
作者: misy4ru3 (Bonus)   2016-08-01 17:45:00
如果真的像記者講的一樣那些家具全部要換新...16000根本划不來好嗎?不是法官智障就是記者胡說八道
作者: Aussielover (Perfect Timing)   2016-08-01 17:47:00
限女:女森比較愛乾淨
作者: misy4ru3 (Bonus)   2016-08-01 17:47:00
靠邀眼殘...是許女提出13000夠賠償,mybad..
作者: ab2326764 (☠┌( ̄◇ ̄)┘☠)   2016-08-01 17:47:00
限 女
作者: Latokos (胖胖)   2016-08-01 17:49:00
在限女啊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6-08-01 17:49:00
男的很多當過兵就好很多了 女的 ㄎㄎㄎ
作者: PolinHuang (380)   2016-08-01 17:52:00
租屋簽約規定 學區附近好像沒限制20歲
作者: may12301 (愛生弟)   2016-08-01 17:54:00
都限女了 怎不裝個針孔觀察一下 活該
作者: Mrchungken (中肯一哥)   2016-08-01 17:54:00
幹 拿未成年出來坦 媽的
作者: JosephLuke (路加筆記)   2016-08-01 17:54:00
法官不錯喔!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6-08-01 17:55:00
台灣母豬就是賤
作者: garrickhsu (Pooh.H)   2016-08-01 17:55:00
還一堆限女的白癡
作者: wylscott (林 佳樹)   2016-08-01 17:56:00
限女真公平
作者: nopainnogain   2016-08-01 17:56:00
哈哈限女哈哈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6-08-01 17:57:00
限女,不養寵物
作者: yellowboy (黃男孩)   2016-08-01 17:58:00
狗本 我家的狗不會咬傢俱拉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6-08-01 17:59:00
再限女啊
作者: allenJr (阿肥及小豆奶的阿爸)   2016-08-01 17:59:00
會養動物的男生基本上對居家清潔很重視女生就一半一半,懶的就像新聞這樣
作者: PerFrancis (PercussionFrancis)   2016-08-01 18:00:00
限女
作者: thaleschou (Mars人)   2016-08-01 18:03:00
因此我家很久之前就不限女,甚至快變限男
作者: yoher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6-08-01 18:04:00
男的頂多邋遢 女的髒起來是真的超髒 女生化妝只是沒卸妝就
作者: nfudog (哈士奇奇)   2016-08-01 18:04:00
哈哈限女哈哈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6-08-01 18:10:00
別租女森啦
作者: polyman73 (小小世界的人)   2016-08-01 18:12:00
房東臉綠了,原來房東是民進黨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6-08-01 18:14:00
再限女呀
作者: mdkn35 (53nkdm)   2016-08-01 18:17:00
年輕人超會的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6-08-01 18:17:00
限女
作者: soyjay (黑暗大法師的左手勾射)   2016-08-01 18:17:00
同意房東告死房客 賠償應該要拉高一點
作者: CJhang (Civil Jobs)   2016-08-01 18:21:00
哈哈 限女
作者: nowitzki0207   2016-08-01 18:22:00
理由都像沒腦在講的廢話
作者: Jcoray   2016-08-01 18:22:00
房東好像也蠻活該的
作者: night0805 (昂阿飄)   2016-08-01 18:25:00
嘻嘻,uccu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6-08-01 18:26:00
\未成年!/\幹免錢!/\未成年!/\有夠大!/\未成年!/
作者: kiske011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8-01 18:27:00
限女?????哪裡有寫限女????
作者: je321654 (碰碰噗噗)   2016-08-01 18:32:00
台女典範
作者: faiya (Dis)   2016-08-01 18:33:00
房東到底是多飢渴?來這種也收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6-08-01 18:33:00
母豬
作者: dcggj2394 (阿阿阿掉了)   2016-08-01 18:34:00
再他媽限女啊,幹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6-08-01 18:34:00
不懂連夜搬走的意義在哪他們不知道房東有通訊資料跟身分證嗎 囧是要連夜搬到國外膩 母豬
作者: peterpan910 (星)   2016-08-01 18:40:00
男生也要找當過兵的,不然也應該一堆這麼不負責任的
作者: b0690203 (EASY)   2016-08-01 18:41:00
靠背阿 阿租約沒生效你還住進去是私闖民宅囉
作者: wheat1130   2016-08-01 18:45:00
XD
作者: killmens2002 (killmens2002)   2016-08-01 18:47:00
U質台女XDDDDD
作者: jewish123 (No Sana No Life)   2016-08-01 18:47:00
再限女阿幹
作者: zazsin   2016-08-01 18:52:00
我租到的壓金都沒在還的
作者: blauXaoi   2016-08-01 18:56:00
這種女的太丟臉了吧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6-08-01 19:00:00
房東:說好用身體還的
作者: JQK2   2016-08-01 19:01:00
每次租屋搞破壞上新聞的都是女生,再繼續限女啊
作者: happydo (阿書)   2016-08-01 19:09:00
4萬7?
作者: kikujiro (菊次郎)   2016-08-01 19:13:00
三寶頂尖對決,再限女啊
作者: bon362 (0.0)   2016-08-01 19:16:00
我女朋友房間也比我亂
作者: a1030400 (冰狗手軸生)   2016-08-01 19:20:00
男生頂多沒整理,女生亂起來很可怕
作者: nopainnogain   2016-08-01 19:25:00
某樓笑死 當過兵就會付責任?
作者: bbc0217 (渡)   2016-08-01 19:25:00
狗本 每月個
作者: tin123210 (tineye)   2016-08-01 19:25:00
沒關係,繼續限女,爽
作者: classic112 (這些年來)   2016-08-01 19:27:00
跟中古車打出「女用車」一樣道理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6-08-01 19:37:00
男生是臭,但女生很多都很髒
作者: yadohime (君莫愁)   2016-08-01 19:37:00
未成年抗辯無理由啦
作者: artist0918 (風城)   2016-08-01 19:39:00
真的一堆大學租屋都限女不知道為什麼...
作者: Addidas (天堂 地獄 一線間)   2016-08-01 19:49:00
私立科大糞校念到退學才閃不見人影吧 馬的欠告的母豬們
作者: bikigaya (秋哇悠)   2016-08-01 19:59:00
新竹根本限女鬼城
作者: gin10791 (小意)   2016-08-01 20:01:00
爽啊 為了爽賺租金對象是誰都不挑
作者: xiaohapi (樂董)   2016-08-01 20:11:00
推法官明理
作者: breadchiu (邱邱)   2016-08-01 20:22:00
這兩女很厲害 房東房仲可是商人中最斤斤計較的還是無法抵抗台女的威力
作者: jamison04 (σ ゚∀ ゚) ゚∀゚)σ)   2016-08-01 20:34:00
主張未成年真的超垃圾,沒種扛責任
作者: SkyFee (迷你天天)   2016-08-01 20:41:00
限女 然後現在開始鬧?
作者: eeveelugia2 (芝加哥路人甲)   2016-08-01 20:50:00
房東再限女啊
作者: IAEFFECT (上山打老虎)   2016-08-01 20:51:00
限女
作者: kshs2224 (風隨行)   2016-08-01 20:58:00
限女
作者: Alexei   2016-08-01 21:06:00
有請打__高手
作者: woopoo (poowoo)   2016-08-01 21:25:00
廢文
作者: cookiecloud (秉妹)   2016-08-01 21:30:00
狗本不意外啊呵呵呵
作者: lv256 (等級256)   2016-08-01 21:31:00
不要臉又懂法律就是讓人加倍火XD
作者: BAR21 (kikkoman)   2016-08-01 21:32:00
仇男的快貼幾張糟糕男房客新聞平反
作者: gerogexpg (Das Internetz)   2016-08-01 21:49:00
母豬哈哈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著說嗎)   2016-08-01 22:05:00
哈哈限女哈哈 女森最愛乾淨惹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6-08-01 22:23:00
總比男生打在牆上更難處理好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8-02 03:40:00
"JQK2: 每次租屋搞破壞上新聞的都是女生"每次殺房東的都男生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2 04:24:00
一定是房東沒跟房客打好關係的錯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02 09:03:00
這簽名檔不錯 XD自己未成年要租屋,還主張未成年所以合約無效這種就是惡意濫用法律的人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2 10:10:00
H 你真的沒救了,還以為你會有反省。上次是談稅務的事,房東逃避稅務監督,有錯在先,你硬要找一篇房客行為比較離譜的在這邊酸。而且我明明就是說,「跟房客打好關係能有效降低風險。」你硬要理解成,「只有壞房東」、「都是房東的錯」,我朋友對你的評語,我是愈想愈有道理。這邊我覺得法官判得很公正,讓房客為他的破壞行為付出代價。你現在還放不下,硬要拿這篇救援房東逃稅被檢舉的不同狀況,那是差太遠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02 13:03:00
判賠有折舊問題,對房東來說,卻是不必要的大筆支出木製家具再用個10年20年可能都沒問題卻被強迫用二手價處理舉個很容易懂的例子好了,例如一個40~50年的老房子基本上建物已經沒有價值了,但當初蓋得好,可以再住很久惡建商用怪手把房子剷平了,然後用二手殘餘價值去賠償而可悲的屋主只好花超多錢重蓋房子這公平嗎?不久前北市才有一個"誤拆"的,它們很愛這樣搞不爽就去告,判賠也沒多少錢啊~~~他們根本沒再怕的除非判決是建商必須蓋回去要是我,我就要求恢復原狀,同等級,房客自己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樣的來賠償,找不到是他的事情為什麼要房東拿點小錢就要去忙得跟狗一樣?被破壞的東西,只能賠更好的,不能賠更差的賠償的人自己去拿捏,而不是法官把問題丟給受害者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2 18:08:00
我不想要有L這樣的粉絲或跟蹤狂。我認為你的想法跟我還有其他人落差太大。這麼多人都反駁你的意見你仍然可以一意孤行不願意討論。我實在無法跟這樣的人討論下去。我已經盡可能避開你了。可以請你不要針對我留言嗎?L我跟你說。夏蟲不可語冰。我們當房東的之前都有當過房客。也理解房客想要的是什麼。但是你沒有當過房東。只用新聞跟似是而非的資訊來揣摩房東實際的支出真的很不客觀。很多人都提醒你這點過。但是你的答覆會讓人認為有產階級就是該吃虧讓給無產階級。你之前的【房客欠租仍需保障房客居住權】還有【房東應和房客打好關係以避免房客去檢舉自己要求的逃漏稅】這篇的【房客惡意損毀被判賠就賠償法院認定的價值就好。其餘損害房東自行吸收論】都是我覺得無法跟你達成共識的地方。甚至你很趾高氣揚昂的說你認為我該反省改進……真的是……你也不用講你認為我如何或你朋友認為我如何。我的生活我很滿意。只是看你常給半套或錯誤的建議。避重就輕去引導給房客一堆錯誤的觀念。之前換鎖的也是。你故意不講如果雙方有協議不得換鎖房客偷換的後果。會被強制解約並扣除押金的事。只避重就輕講房客有權利可以換。是。房客有使用權可以換鎖。但是他們都協調並房東已經說不同意換了。你還故意引導說可以不用經過房東同意去換。算了。我實在沒有自信可以和你這樣的人討論。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2 20:48:00
想誤導別人的是你吧,上一篇明明就是在討論房東躲避稅務,有錯在先,我才會跟你說,「跟房客打好關係,降低被檢舉的風險。」你心胸狹隘,一直認為這是在酸你是個壞房東,到現在還憤憤不平。「討論」?你沒資格說這兩個字,這篇房客明顯有錯,你馬上見縫插針,說什麼這就是沒跟房客打好關係。就是想報復稅務那篇的推文嘛!扯一堆別篇的事,換鎖本來就房客權利,板上十幾篇文章都有提到,是你在顛倒是非吧!我每一篇就算反對你,也是就當前的文章。把不同的東西扯在一起,才是在混淆視聽。不要說我,這個板上就算我跟別人有爭論,也沒其他人像你一樣,拿這篇去酸別篇無關的文章。另外,除非別人自己有提,不要私自去揣測別人身分,房客房東我都當過,而就算我只當過房東或只當過房客,也跟討論無關,這是網路討論基本素養,就事論事沒有很難。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2 21:25:00
好啦好啦。知道了。以後我會躲你躲遠點。你論點都是正確的。不過建議不要為了吵架來欺騙自己沒有的東西。你在回文中就可以明顯看出沒有當過房東的實務經驗。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7-08-03 06:36:00
碰到一個奧客 多收一年房租都補不回來 唉...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8-03 14:19:00
http://news.tvbs.com.tw/local/752961 男看屋者殺女管理人, 八卦版曾有人問為什麼女房東也要限女就安全啊
作者: eronjay (比比)   2017-08-04 09:38:00
其實很多女生生活衛生習慣超差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4 10:01:00
笑死人了,欺騙你幹嘛?當過房東了不起到須要騙人嗎?當過小孩又當父母的人就懂孩子在想什麼嗎?當過員工後來當老闆的一樣慣老闆一堆。你是不是當過房客我不多做臆測,但在我看來,Hetmess,你現在就一個慣房東,慣老闆而已。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4 11:26:00
下面那篇怎麼刪掉了?上面L大氣到打錯H大的ID了 XD不過我認同討論不要臆測身分這點。我也當過房東呀,現在愈來愈多人認為買房不值得。不過有管理過就算吧?也有朋友一邊把自己的房屋出租,一邊自己也當房客。他們一樣經常在批評很多房東根本亂搞。當然遇到不好的房客也會提出來講就是了這篇我倒是認為法官判得很好了,H 大說這樣房東還是不划算但是他自己提出金錢賠償的,結果客觀估算的金額六萬,他提15萬,差有點大...如果他提恢復原狀的訴訟,相信會有不同的宣判。更正,覺得還是不公平的是 SP 大。限女安全我倒是完全不認同,但那也扯不清不用多說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04 12:46:00
我當然覺得不公平阿 XD 換作是你,你能接受嗎?也不是說要拿到15萬,但6萬未免太好笑了就讓房客把東西全部復原回來,只收空窗期損失,這樣就公平舉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好了一台車,交車10天,撞毀打官司,一邊求償全新車輛,一邊要求二手價計算你認為合理嗎別說10天,就算1年好了啦,1年對車子的使用根本影響不大但1年可以折舊幾萬?二手價就是一個不公平的估價方式換個方法算,一台車要開30年,90萬,一年算3萬開個一年就撞毀,我預計還要用29年耶然後賠個二手價,75萬,你能接受嗎下面那篇喔,不回答問題就刪文阿,誤導文吧我最討厭這種誤導文章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4 12:52:00
SP 大,我不是要挑戰你。但是是房東自己要錢的不是嗎?法官只能就訴訟人提出的要求去衡量呀,他提賠十五萬,法官就衡量十五萬合不合理,最後他衡量要錢的話大概六萬。法官沒義務幫興訟者考量吧,那是興訟者要去提的我覺得司法大概能做到這個地步算合格了,畢竟他們要去去捨很多面向。照你說的,或許他該提幫助房屋恢復對他更有利,但他沒提,難道要法官幫他主張?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04 13:08:00
中華民國的司法向來很難滿足受害者的 XD我也知道司法只能走到這樣而且損失的計算方式,已經是一種"習慣"了99%的人不會去挑戰這個習慣,搞得自己臭名而我是那1%的怪咖今年在台南發生兩件車輛碰撞事件,我的車未滿2年兩個都乖乖全賠,一個是換新,一個是修復到看不出來+補償當然兩個都沒上法院啦,上法院大概就要被打折了我的處理標準很簡單啊,雙方都可以接受就好了今天如果有人拆我家具只想隨便賠我錢了事我一定去拆他家家具,然後隨便賠他錢了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大家都學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4 14:09:00
他修養很好的。一定不會容易生氣。你說他因為氣到打錯字是誣衊他。說有沒有當過房東是因為有些回文很明顯就是臆測。啊。不過不用確認給我看啦。之前誣衊我逃稅我講沒有要證明給你看。如果是你錯誤就捐款也不願意。現在你應該也不會願意確認的。我知道了。就當作你有當過超棒房東吧。一定跟房客關係超好吧。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4 16:29:00
樓上,稱你一聲H大是尊重你,你要繼續玩這種遊戲我是很不屑,也麻煩你不要拉著我,我不想當你吵架的盟友。意見不合吵到生氣是正常,我也沒在酸 L 大,打錯一個字母更沒甚麼了不起,我打個平平常常地推個文,沒有要介入你們的爭吵。你拿我的推文去攻擊別人,我覺得很不舒服。至於我說認同他不要隨便臆測別人身分這點,上一篇我就跟你說過了,你喜歡假定別人的身分,然後覺得別人是用立場在反對你。所以我那麼說也不是在挺 L 大,因為這也是我本身討厭的討論方式,如此而已。何況在我看來有個當房東管理物業的經驗,根本稀鬆平常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6 02:09:00
He"r"mess,我是有生氣呀,而且我不只一次承認跟你這種人糾纏,是我修養欠缺。不過至少我還知道自己的架自己吵,不要煽風點火拉別人下水從中得利,這點你大概一輩子都學不會。「逃稅」是根據你「自白」的房屋出租經驗做出判斷,本來就跟你的真實個資無關,用你的方式根本沒辦法賭,也沒什麼好賭,無聊又沒有意義。看到你這些可笑的失序行為,倒也不氣了,其實是連回應你都真的覺得懶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6 15:50:00
L你這人真的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最佳典範。你之前跟別人吵【房東應該跟房客打好關係】的內容時拿我來佐證你的論點。現在這裡又說你吵架不會拖人下水。【逃稅一說】我都講解過幾次了。我用公司繳稅比不繳稅划算。我講了讓你有攻擊題材的就抓著不放。我講解的部分無視。你不是批評別人閱讀不好嗎?你閱讀能力是好在選擇性閱讀嗎?你要無視幾次? 而且修養很好?開口閉口批評別人沒救了。說別人不知悔改。你是不是姓耶啊?大家都要信你跟你懺悔嗎?而且你很多推文內容其實已經觸犯版規(七) 歧視用語或過度情緒性用詞。我不打算檢舉你。因為我在這版的回文目的是提醒一些被似是而非的觀念誤導的人。希望你要討論可以。但。請慎言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7 14:52:00
上面T大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什麼叫做煽風點火拉別人下水,你做了最好的示範。我可沒跟你有一樣的行為。稅務那篇,我就你「自白」的案例,說那種情況就叫做逃稅。這叫就事論事,案例是「你」自己提供的。何況我可是離開那篇之後就沒再主動去提了,你自己到處在無關的文章中去牽扯,想混淆是非,我只好被動回應出來,被打臉是你自找的,扯什麼誣衊?水電那篇我還提醒你,這裡跟房東逃稅無關,原PO也沒提出有相關疑慮,就他違約扣押金的情況來討論就好。你不也硬要牽扯?我從來沒抓著你不放,是「你」自己抓著自己不放,是「你」在誣衊你自己這篇也是呀,很單純的房客破壞新聞。逃稅的事本來是可以停留在之前那篇,那也只是個案例討論而已。不又是「你」自己拿出來講的嗎?我都想問了,你為什麼就不肯放過你自己呢?你覺得我違反板規,請你直接去檢舉,不然就是在耍嘴皮子而已。「歧視用語」、「情緒性用詞」?我怎麼看都覺得那是你的行為耶。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8-07 16:14:00
現在沒版主阿 XD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33:00
我想公開澄清一下我自己推文的部分。如果今天我手賤,推文說,「L氣到連字都打錯了耶。啊,不過我講這句話會不會也被戰呀,有點擔心耶。」↑ 如果是上面這樣有明顯酸意的推文,H 大要拿去做文章也就罷了,也算是我該為自己的文字負責。但我今天明明就很平常的帶到 L 大上面打錯一個字母而已,H 你馬上見縫插針要拿去利用,這讓我覺得很不受尊重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41:00
http://i.imgur.com/q3EQGly.jpg這id應該是我認錯人喔。L大如此有修養的人士應該是不會拉別人下水去吵架的。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43:00
我說了我沒有想要介入爭吵,不過 L 大說的,「搧風點火,想拉別人下水,從中得利。」這真的是我的感覺何況 H 大你這是第二次了吧?單就扭曲我的推文而言。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45:00
原來跟媽媽有關的情緒用詞也是我自以為。可能你的平行時空那邊是打招呼用語吧。T先生。我無意與您爭吵。來。看看上面。L的話都被您選擇性無視。只針對我。然後你還鄭重告訴我你跟L無關。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48:00
你自己確實有說,跟房客打好關係是事前預防的手段。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48:00
好。無關。您最公正。別人的話語都是酸言酸語。L指著別人罵就是公正評論。這樣可以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49:00
在我看來他可沒扭曲你的推文,而你很明顯的在扭曲我的話,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49:00
別斷章取義喔。我下面很明顯有回應我是不贊同這點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51:00
嗯。所以我才說我們沒有共識。你無視L對其他人的攻擊一昧幫他護航是幾次了呢?這樣是您所謂的中立與尊重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53:00
「打好關係是事前預防的手段」他幾乎完整引用了,是你講的這可跟我的狀況不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53:00
我在文章開頭說【房客要與房東打好關係】就是不尊重與諷刺。然後L就跳出來大爆炸。指著我鼻子霹靂啪啦唸我沒救不知悔改。哇。這行為在你眼中也是應該的吧。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54:00
你不要牽扯到我,我還懶得介入,二次都是你故意扭曲我的話語來攻擊別人。如果不是沒有板主,我還真的想檢舉你。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56:00
喔。所以呢?一個一直自以為中立卻偏頗的發言人。你期待我給與你什麼程度的尊重?你只在乎你自己不開心。不在意你的發言也會讓別人不悅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57:00
上次說什麼,為了嘲諷 L 所以扭曲我的推文,不是針對我。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6:58:00
算了。他引用就是正當正確。依據是【你感覺跟你看起來】我引用就是【扭曲並攻擊的話語】依據也是【你感覺以及你看起來】不是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6:58:00
這次連道歉的擔當都沒了,私下寫一封信批評我雙重標準,我又不是板主要裁判是非,我單就我受害的部分抗議不行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00:00
對。因為用直述的方式你們無視啊!小動物要受到痛楚刺激才有反應。看來這方法有效啊。至少你們沒有無視啊。只是變成選擇性記憶了。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7:01:00
就算你堅持你的意見,你用你自以為的例子反駁我幹嘛?我又不是你事例中的當事人,我有甚麼立場去說他?我說你,那是因為你牽扯到我,我是當事人,麻煩搞清楚狀況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02:00
可以。這是討論區。我闡述我的意見就該被批評嗎?你有不悅別人該注意。我已經不想造成版上的困擾所以站內告訴你你的發言造成我的不適。結果居然變成推文中你攻擊我的材料欸。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7:04:00
我有權抗議我的推文被扭曲。你要抗議你自己的推文被扭曲去找當事人呀。找我幹嘛?我開頭就明言我只是就我自己推文被扭曲的部分發言,你要跟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06:00
你要不要直接了當一點。說說看希望別人怎麼對你。是以後所有你發言的言論都不准別人回覆。也不准別人對你的發言有意見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7:06:00
別人吵架,拉我幹嘛?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08:00
我知道了。人看到汙穢之物都會避而遠之。我想我跟你們彼此都把對方想像成不文之物了。我會盡量避開兩位。可以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8-07 17:09:00
我單就自己的權益發言,看來你又是一樣要臆測別人立場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13:00
你的權益請不要加諸在別人的限制身上。用你的標準來說。你不滿的點應該是我說【L修養很好的。你說他氣到打錯字是誣衊他】來。我問問。L有沒有提過他修養很好? 你有沒有說過L氣到打錯字? 我引用就是扭曲跟誣衊嗎? 不是【引用自白】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7 17:15:00
Hermess,上次你說要建議我,找個朋友來看自己的文字。我的朋友確實給我不少建議,所以現在我把這個建議回贈給你。不過我想對你而言,光請朋友看是不夠的,也許該請父母師長一起來看看另外我一直承認自己修養很差,現在看到你這堆推文,我還真覺得自己修養差到可笑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17:23:00
人貴自知。吵架只是溝通的一種形式。回歸租屋經驗版的原始目的吧。有很多第一次租屋的人還需要解惑呢。
作者: jim8596 (休刊是童年的回憶)   2017-08-07 18:18:00
吵架囉 真閒R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7 18:48:00
你就得了吧,我都還記得你上一篇房東違約扣水電那裡的精采表現呢。T 大說你二次故意扭曲他的推文,上次就是那邊吧?那次 T 大很有風度的接受你的道歉,也不用多說了。不過理由倒是很可笑,「為了諷刺 L!」對你來說,為了諷刺,為了攻擊,就可以刻意扭曲別人講的話,那還提什麼想給沒經驗的人建議?這次更誇張,到現在還沒跟 T 大道歉,有點擔當,好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7 22:44:00
嗯? 開始用T攻擊我然後無視自己說吵架自己吵的原則了嗎?上面圖片中你拿我去吵架的案例要不要先解釋一下?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8-08 17:52:00
「打好關係是事前預防的方法。」這你自己說的,自己說過的話不敢負責嗎?為了爭口舌的輸贏,是非都不顧了,還說想給板友建議,我是覺得好笑水電那篇不就最明顯,我出來說房東違約,你就抹黑是在仇房東。一度還想帶風向,說房東不用遵守合約,照電錶算就好。最後陸續有板友出來一一論述,你自己發現你的歪理講不通,還不是只能承認房東的行為確實就是違約?你如果誠懇的跟 T 大道歉,得到他的諒解,別人要怎麼攻擊你?你貼那個縮圖又怎樣?我當時難道有說 H 已經認同要跟房客打好關係了,你胡言亂語 H 會不高興喔?我如果當時是用這種刻意引戰,拉人下水的惡劣口吻,你要嘴我沒話講,我可是連你設定的條件「事前」都完整引述了。跟你想利用 T 大的下流行徑完全不同,你胡亂攀比只是更顯得自己低劣水電那篇你好意思用回文的,不就想看有沒有人幫你助拳?結果通篇歪理,連一人住還是二人都搞不清楚,根本沒人能認同你?還不如你想辯在推文裡辯就好,不用佔據板面。我無聊就回你兩句,看你有多少藉口攀比,看你多少理由能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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