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hua66 (雞蛋糕)
2017-07-03 01:15:51此為代朋友詢問,他沒有ptt帳號
因第一次遇上這種事,不知該怎麼處理較好
所以問我能不能幫忙網路求助
事情如下
作者:
medama ( )
2017-07-03 02:09:00被房東坑了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03 02:11:00就告 告下去再看他要不要調解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7-07-03 02:14:00是租套房嗎不過還是建議退房之後一定要當場拿押金 如果要扣水電費可以留個幾千塊就好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03 07:45:00存證信函、告
作者:
ahua66 (雞蛋糕)
2017-07-03 10:07:00不是套房,是2房1廳
民事警察不管的, 你朋友可去詢問看看. 不管的話,去調解.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03 10:55:00先寄存證信函,要談的話找里長、公所、法院調解
不要找里長 除非你是在地人。里長要選舉,袒護在地人機會高.搞不好還跟房東認識 找來還跟著我們羞辱你們跟著一起羞辱你們。
作者: versace (smoking frog) 2017-07-03 14:01:00
這屋主太過分了
上法院不用怕,也不必想說什麼要幫忙修繕,覺得你們一開始態度就太軟。點交那天沒說就是沒問題了。他想扣修繕費,法律上他有舉證的責任。他真的有證據,早就傳給你們看了。
作者:
ahua66 (雞蛋糕)
2017-07-03 17:51:00感謝L大,朋友第一次碰到這種事,也是學一次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