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租屋糾紛 (續先前文章的更新

作者: tehjo (我不會丟水球。)   2016-11-21 13:15:26
※ [本文轉錄自 San-Ying 看板 #1OC7iFSy ]
作者: tehjo (我不會丟水球。) 看板: San-Ying
標題: [疑問] 租屋糾紛+找新房-兩房in北大
時間: Sun Nov 20 00:17:15 2016
續前情提要+後續
文章代碼(AID): #1Nmayk6U
文章編號:18757
三個月前舉家搬來北大
遇到了第一次出租的投資客
我們簽約的內容是1W8含車含管+全配
當時看房兩個月的我們,五分鐘就決定付訂
第一個月住進去,就開啟了我們的修繕之路
房東付了,還遇到了黑心水電....
第二個月,冰箱壞了,房東不情願地付了
我們也想確定房東在修繕這件事情上,到底想怎麼樣
因為租賃書上寫的,第一個月就在推(因為有小孩我們就承擔了烘乾機
房東當時在仲介、我跟家人的面前說:只要是房客帶不走的他處理
第三個月,就是這個月,電視壞了,
房東跟我說:他不想修了,當時買這房子東西他也沒用過,不知道會一直壞
這樣一直修下去他很困擾
我:你要我們自己承擔所有電器的風險,那能否降價處理
房東說:不行,這價錢扣掉管理費他貸款壓力也很大,
如果你們不能接受,我也能理解,你們也可以在兩個月內找其他房子
真的很不甘願~我也是第一次租房子~難道租客就是占下風,沒有任何保障嗎
(當時我們因為擔心遇到外在環境,在"文具店式的簡易合約"加了一條,
如果提前兩個月告知不沒收押金,甲方乙方均適用)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15-11-20 02:51:00
房東就是得付修繕責任啊,你們應該沒另外約定?他不修算違約,你可以要求他期限內要修,他們還不修你可以終止契約,或自己找人修再請求房東返還金額或是從租金扣不過看樣子房東是不想繼續讓你們租了,照理說房東要房客違約或違法或遲付押金,或是無上述原因但經房客同意,才能提早拿回房子。但你們另外約定了一條看似不需雙方同意,彼此都可以提出提早解約的條文,就有點難跟房東爭取啥了他依舊堅持不修並有正式說要收回房子的話,跟房東商量看看可不可以拿點補貼吧(通常是一個月租金之類的)。或是有其他好辦法請其他版友補充或指正上面是房客遲付租金 誤打成押金
作者: tehjo (我不會丟水球。)   2015-11-20 10:51:00
我有想到"拿點補貼,"因為之前有看租屋版的一些案例,但是翻了契約書,簡易的文具店版本保障的都是房東,有一條租約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賠償.....= =真的好嘔唷
作者: futureab (阿凱)   2015-11-20 16:56:00
這個條款應該無效(民法247-1 )建議可以去法律版問問比較清楚~
作者: sannieyeh (Rabbit nunu)   2016-11-21 14:43:00
我有遇過類似的情形,不要想太多,趕快搬走吧,繼續跟房東凹下去只會兩敗俱傷,遇到這種房東住久了只會造成自己更大麻煩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6-11-21 16:56:00
"提前兩個月告知不沒收押金,甲方乙方均適用"甲乙方都是用就是相對公平的吧 誰都不想簽不平等條約你怕外在因素, 房東怕奧客, 各退一步都能提前告知即提前解約, 就不要不甘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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