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北醫附近 超雷的房東 慎入!!

作者: Mars0704 (我是勇迷我驕傲)   2014-05-06 18:59:41
  朋友前陣子因為退租鬧得很不愉快在FB發幹文,我覺得這房東太誇張所以幫他轉貼
PTT。但因為原文有置入性行銷「林老師卡好大水餃」之嫌疑,所以他重新打了這篇,讓
有租屋需求的鄉民們可以避免踩到地雷。
  故事是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吳_X街284巷2X弄3號6樓鄰近廣安宮,OK便利商店旁社區
的頂加,有非常寬敞的陽台,鋪了白瓷磚有植栽,室內空間不大。房租大概是一萬七上下

〈床板〉
  原先搬進去的時候有附一些家具,房東一直聲稱自己的家具都很好,但是衣櫃的門已
經出問題(還好我沒丟掉他……),雙人床板的密集板已經歪斜,釘子也不牢,反應過後
叫我們自己將就用。五月入住到九月就噴出釘子了板子也脫落,我只睡了三個月(八月我
不在國內)。我保證中間只有因為清掃跟改格局有挪動過,其他都是正常睡覺,如果有床
震之嫌我自己是覺得不敢當。和房東反應,問他要不要買新的,他說他不願意花這個錢,
要我自己想辦法。我說我自己買了話我就要買單人床架跟床墊,但我是會幫他把他的雙人
床墊包好收起來放在外面的儲物間。他說好,還要我幫他把噴鐵釘的床架丟掉,此時他完
全沒有提起要我賠償或是要我生出一個新床架放回去。原以為事情落幕了,但是在退租的
時候問題出現了。
  他指著合約說退租時要把所有東西歸位放好如入住前,但我真沒想到原來壞掉的東西
也要生出來放回去。說我床架丟掉了,他幫我打聽到了最便宜的三千塊要扣我押金三千,
床墊他會請工人幫忙搬進來,如果要收錢他會自己吸收。我很不爽的跟他說,你自己提供
那麼糟的家具,壞了不願意處理,也沒跟人說要賠,別人買了也搬家去別的地方時又秋後
算帳,當時幫他丟了床架,現在又裝好人說啥床墊從陽台搬進屋內如果要收錢,他會自己
吸收。他仍然很堅持不論如何東西壞了就是我們要自己負責,很堅持說合約上說退租要恢
復原來格局。
  按照他的邏輯,房子租出去每個月收我一萬七,所有現有的家具全部都應該永遠是好
的,不管怎麼用都不會壞,不論自然耗損還是人為破壞都是房客的錯。房客住進來運氣差
剛好有東西壞了就還要負責賠償買新的!曾經我們很開心他幫我們買了新的洗衣機,原來
那是上一個房客賠的!我當天真的很慶幸我壞掉的不是洗衣機、熱水器,也沒有多壞了其
他家具,也還好他當時反悔不願意幫我裝電視機,不然壞了又要我賠!東西壞了不代表是
房客搞你,有沒有檢討過東西怎麼可能一直用都不會壞?不然哪裡值得這一萬七?我新租
的地方室內空間大概兩倍,三房,少了點家具,但也是一萬七!
〈鑰匙〉
  入住時兩間房間的房門都沒有鑰匙,也反應過了。他說:就不要鎖門。但附鑰匙難道
不是應該的嗎?最後我與室友都因為不堪不小心反鎖(汗),以及不能鎖自己房門,雙雙
換了新房門鎖。退租時我很不客氣的給他鑰匙,要他不再讓下一個房客沒有鑰匙了。
〈總結〉
  總之這是一個很不愉快的租屋經驗,也覺得房東真的很不要__又自我感覺___。
大家常說台北很多很積八的人,但我在台北真的也遇到很多很好的人事物,跟感受的人情
味,若說有什麼討人厭的,或是機手分手的人,我想就是指他。曾經他對著我跟我室友(
我們都是醫學系)說:我喜歡跟優秀的人來往。現在想起來不禁覺得不寒而慄,我不是什
麼優秀的人,我也真他媽的不想再跟你來往!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05-10 17:18:00
感謝分享 這房東真的___
作者: lei6633   2014-05-27 16:29:00
民法430條: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所以那房東故意坑你們,建議住進去前先拍照,那些家俱、3C家電都寫清楚,情願開始麻煩些,相信退租時就省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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