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暴力未改 藍籲列公共危險罪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還)   2016-10-26 21:44:03
台灣醒報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1026-7Cdk
鄭羿菲 2016/10/26 16:33 點閱 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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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呼籲,朝野立委應正視醫療暴力頻繁,將醫療暴力行為修法提高到公共危
險罪。(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防止醫療暴力的『王貴芬條款』增修已2年多,但每年
依然有超過200件案件通報,不見改善,呼籲朝野各黨將醫療暴力列為公共危險罪!」國民
黨立委江啟臣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簡立達說,「支持立委的修法方
向,儘速導正醫療暴力的關係,避免惡化到像美國加州的醫病關係,需派駐持槍員警。」
醫療暴力頻傳
國內平均每年發生220件醫療暴力事件,等於每2天就有1件醫療暴力。根據衛福部統計,
2012年通報醫療暴力事件計有243件,2013年有231件,2014年為207件,2015年計有214件,
顯示第一線搶救生命的醫療人員往往暴露在暴力事件的陰影中。
「醫療法王貴芬條款是告訴乃論罪,對民眾嚇阻醫療暴力的力道非常有限。」江啟臣26日在
「急診室是救命的場所,醫療暴力應以公共危險罪法辦」記者會上表示,醫療暴力事件近幾
年都為社會各界所重視,也透過修法希望導正社會風氣,但至今修法已2年多仍不見改善,
衛福部統計的還是「通報」的案件數,「沒通報」的不知繁幾。
盼速改正歪風
簡立達說,造成病患生病的並不是醫療人員,醫師、護理師都想趕快搶救每個生命,「但家
屬親友的謾罵、暴力,難道在搶時間外還要逼著醫療人員分心去顧慮家屬親友的情緒嗎?」
他表示,支持提高到刑法非告訴乃論,讓檢警調能主動介入調查,好趕緊導正醫療暴力的社
會風氣,「不要讓醫病關係惡化到需要派駐持槍員警、設金屬探測器。」
從事急診工作多年的與會醫師指出,就算王貴芬條款通過了,基層員警也只是來「看看」,
因為是告訴乃論,員警都以「勸導」居多,甚至有員警直接跟醫療人員說,「你告他傷害,
我們馬上回警局做筆錄。」醫師感嘆道,「難道要我丟下手上還在等著搶救的20多位病患嗎
?」
藍營提案歸刑法
江啟臣認為,在實務現場與法規落實上存有落差,除了需要員警加強落實外,也需要法律介
入,現在醫療暴力歸告訴乃論,往往不了了之,沒辦法讓施以暴力的民眾付出代價。他呼籲
,朝野立委應儘速通過刑法有關醫療暴力列為公共危險罪之修正案,讓醫療暴力提升到「非
告訴乃論」層級,才能讓員警積極處理、遏止社會歪風。
對此,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刑法中已有對危害醫療人員的處罰規定,包括殺人、傷害等
,沒有必要特別在刑法中重複規定,希望立委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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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醫療暴力改成公訴罪,這我一定吉!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6-10-26 22:22:00
討好選民的*想法
作者: wylscott (林 佳樹)   2016-10-26 22:42:00
以前在位怎都沒意見?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6-10-27 00:44:00
至少肯重視 好吧給推
作者: Mashin5566 (協志的第三科睪丸)   2016-10-27 17:38:00
做對事給推
作者: yukai0919 (阿凱)   2016-10-28 15:49:00
看事不看人,給推
作者: ROTFL (LMAO)   2016-10-29 09:06:00
有防礙公務怎就沒防礙醫務…
作者: ma820602 (maggielin)   2016-10-30 14:36:00
看事不看人 推!
作者: siyabear (海德格,上我)   2016-11-21 13:58:00
早該公訴罪了,一堆垃圾立委整天不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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