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醫生與藥師開戰的八卦

作者: JJLi   2014-05-23 11:09:50
※ 引述《azx09akyx10a (堯舜禹湯?是鳥生魚湯!)》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UuTQ-H ]
: 作者: nicolesanar (艾薾芙)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醫生與藥師開戰的八卦
: 時間: Wed May 21 00:48:22 2014
: 「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  但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身為牙醫師,請讓在下爰引一下目前醫師的支援法條以供辯護(苦笑)
醫師法 第 8-2 條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
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當然,藥師沒有急救、照會(會診)的問題,不過支援與應邀出診(長照)是一樣的。
至於事先報准…這個我只能說都是開給資方的漏洞了。
牙醫師這邊的內規則進一步這樣規定:
執業(卦牌)僅以一處為限。
支援有額外管控/限制申報點數並需要事先申請(報准),
『同一時間僅能在 一處機構 執業』
以上這些是 沒有 寫進總則的醫師法裡面的。
單就條文上來看,因為醫師法就是這麼處理,在下並不會認為有這麼大的問題。
『因為如果想鑽漏洞,被抓到的處罰就是詐欺與偽造文書』了。
一個人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同一時間在兩個地方開藥或看診的。
請藥助取代藥師,這不就和請祕醫卦著醫師牌看診一樣滑稽嗎?(苦笑)
嗯,好吧,的確非大城市的地方就算是後者也是常見的…(苦笑)
那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行政院板…
: 咱們再來看看醫師公會抗議的行政院版第十一條修法: 
:  
: 「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依法規定之執業處
:  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為之。
:  但於醫療機構、藥局執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事先報准,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
:  務:
:  一、藥癮治療或傳染病防治服務。
:  二、義診或巡迴醫療服務。
:  三、藥事照護相關業務。
:  四、於矯正機關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執行調劑業務。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或緊急照護需要。」
也就是打從法條上封鎖支援的可能性了。
這其實對於資方(非關醫界藥界)其實有一個大問題。
無論是連鎖診所、醫院or連鎖藥局,我請一位藥師就只能在一間機構使用。
那麼『我開兩間藥局,請三個藥師來互相支援』減少成本的可能性就被排除了?
聽起來對從業人員很棒對吧?
比方,有兩間藥局是90張、110張藥單,現在我必須請四位藥師了。
(但能支援的話,可能可以用時段支援的方式把90張藥單的藥局多餘的量消化掉)
問題來了,90張調劑量的那間藥局付不付的起兩間藥師的薪水呢?
或者,就乾脆吃罰單讓一位藥師超量工作算了?
當然資方(許多基層診所醫師包括在內)會希望把法條搞成一張牌子無限使用的狀況…
藥師提出如現行(違憲)的藥師法完全限縮藥師執業場所也是無可厚非。
兩邊折衷的最後,還是得回歸基本的『人牌合一』的原則。
保障工時(休息)、保障(收入(勞)/盈餘(資)),
最重要的還是 保障病人的權益。
醫藥分軌雙軌制過度已經很久了。
落實單軌醫藥分業給病人用藥有 doublecheck再詢商 的空間,
適時的釋放健保藥讓健保成為用藥的『最低底限』
開放病人可以附加自費進行醫療差別定價。
讓『健保』回歸『社福』而非『包山包海的保險』…
以上是在下私自以為對這個健保與醫療環境最後可能的解碼之道。
不然,對醫療工作業者的大家而言……未來……各位了的。
:  ====== 題外話:藥師職責 =====
:  
:  很多人都對藥師既有概念就是拿個藥就好,各位鄉親父老,你們大概都不知道,醫師經
:  驗再好,偶爾也會開錯藥,有時候是系統點錯,藥名點錯,劑量點錯,天數點錯,這種
:  病患帶回去吃下去很容易出問題。
:  
:  所以在藥局裡,負責檢查醫師處方是否開錯、有問題,就是藥師的職責之一。
:  醫師通常是對自己專科的藥品較熟悉(皮膚科醫師會去開精神科、心臟科的用藥嗎?
:  當然不),藥師則是需要對各科藥品的品項要了解,並且在處方中判斷不同科藥品是否
:  有交互作用等。
:  也許你會挺起腰桿說醫師和護理師也有修藥理學啊!
:  ……藥理學也有難易之分啊,通常醫師和護理師要讀的藥理學都沒有藥師的來得難和詳
:  細,藥師讀的藥理學難度要x2,而且藥師需額外修藥物治療學、臨床藥學、藥劑學,
:  藉此了解藥品不同劑型和不同品項在疾病治療的運用,我想沒有經過這些訓練,臨床上
:  無法短時間判斷出問題。
:  
:  當然藥師除了調劑,還有用藥評估、用藥諮詢等等等等(眾多不詳列),像用藥諮詢不
:  只是回答病患的問題,還有醫事人員的問題,包含醫師、護理師、營養師等用藥疑惑;
:  用藥評估的話,除了門診的處方把關、住院的處方、加護病房的病患、長期照護病患的
:  用藥評估,有時候遇到無法說話的病患,躺在床上無法用言語表達自己的情況,這也是
:  藥師要努力的,此外其他就是多重用藥的評估(特別是疾病多多的老年病患)。
:  當然除了這些業務,有些藥師還要做學術研究(大醫院為主、另外像是藥廠有學術藥師
:  做研發);平日可能就是舉辦衛教活動,協助民眾用藥的問題,或是揪正民眾錯誤的用
:  藥觀念。
:  
:  所以藥師能做的事情非常多哦~
:  
:  隔行如隔山,我們也不會說能取代護理師做啥的,醫事人員各有不同的專業訓練,不如
:  表面所見簡單,所以也請醫師尊重我們,不要隨意抹黑,謝謝。
在下也認識至少兩位很棒的藥師。
也釋出不少處方簽給過合作藥局…(雖然都是明年起都不會給付的指示用藥)
一年多來,非常感謝。
作者: wylscott (林 佳樹)   2014-05-23 11:18:00
推一個
作者: PanChen (小潘)   2014-05-23 11:25:00
作者: eo55   2014-05-23 12:58:00
中肯!
作者: corrinesnow (Ching)   2014-05-23 13:30:00
該看
作者: 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   2014-05-23 15:37:00
推!
作者: rota (賞你一記南拳讓你叫媽媽)   2014-05-23 20:47:00
這要給推
作者: jay52010 (cell culture)   2014-05-24 11:31:00
推中肯
作者: nicolesanar (妃蕊)   2014-05-24 19:32:00
中肯推( ▽ ` )ノ
作者: neiltyh   2014-05-25 14:59:00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4-05-26 12:16:00
蘇黃立委看完後 牙醫師法因牙醫看診圖利牙醫 所以我們要修法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4-05-26 12:19:00
現在聽起來像笑話 以後就不知道了 以醫師包山包海包修法的樣子 以後想修那個醫療人員的人事法 有誰可以預料嗎?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5-28 0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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