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單位地址

作者: doraping (哆啦皮)   2016-09-12 23:15:28
事由:
part-time 看板已暫時停止讓您發表意見。
開始時間: 09/12/2016 21:12:58 (期限 5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原因: 單位地址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證據:
之前已經因為相同原因被水桶,當時申訴得到回覆是行政區沒寫,
這次發文時有再注意(工作地點與單位地址我記得應該都有寫上行政區),
但還是收到單位地址的水桶信,
因原文已被刪除,也無法得知是不是又是自己漏掉沒填,
希望版主可以提醒一下是哪裡違反規定,謝謝。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9-18 21:57:00
使用者無後續回應,予以結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